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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制定实施高中阶段贫困学生助学方案

作者:周竹生 发布时间:2015-10-23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江苏教育新闻网讯 (通讯员 周竹生)切实帮助贫困家庭高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不让每一位高中阶段学生因病辍学,丹阳市制定并实施了该市高中阶段贫困学生助学方案。

该方案对助学对象进行了界定,受助的贫困学生包括七种对象。1.享受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2.本人为孤儿,3.持有市总工会《特困职工证》家庭,4.城乡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家庭,5.一户多残及以老养残家庭,6.重点优抚对象困难家庭,7.城乡低收入群体中因大病、灾祸或单亲特困家庭。助学类型为在该市吕叔湘中学和丹阳市中等专业学校分别开设宏志班,集中招收品学兼优的贫困生,宏志班学生在校的学习和生活享受定额专项资助。在其他六所高中学校各分配30个助学名额,每人每学年资助2000元。

方案还对申报程序,审批程序,调查核实、检查监督办法作了具体规定。每年秋季高中新生入学后开始办理贫困生资助工作,发放助学金。

(丹阳市教育局)

编辑:周灵

责任编辑:陶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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