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育新闻网讯 寒假将至,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安全引起广大家长的高度关注。为切实加强寒假期间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近日,兴化市教育局对全市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努力确保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安全稳定。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 要求各培训机构认清当前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不断增强做好教育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法定代表人作为教育培训机构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好教学场所和教学环节的安全管理具体措施,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并严格执行,认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并及时加以整治。
二是排查整改隐患。 各类教育培训机构要对办学场所内部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排查,全面查清可能影响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各种隐患,并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坚决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三是落实防范措施。 各类教育培训机构要强化“三防”建设,规范管理。要严格准入制度,防止精神病患者、来历不明人员和不法滋事分子等进入教学场所。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和防范的能力。
四是强化督查检查。 加大对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安全监管力度,形成“自查、抽查”两结合的工作机制,凡安全检查不合格的培训机构,年检一律按不合格处理。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培训机构将依法依规处理相关人员,并依法吊销其办学许可证。
(兴化市教育局)
编辑:周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