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育新闻网讯 (通讯员 郑春安 倪同岭)日前,环境保护部发出《关于做好201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函》,要求各地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盐城市政府出台了在市区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亭湖区教育局在驻城学校中大力组织开展禁(限)放烟花爆竹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发挥教育优势,促进全社会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习惯养成。
该区通过采取拉横幅、办专栏、视频滚动播放等形式,广泛宣传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意义,造浓禁(限)放烟花爆竹氛围;印发《致亭湖广大家长一封信》,组织学生向家长解读禁限放规定,将学校教育向家庭延伸,扩大宣传教育效果;组织“小手拉大手,共推禁限放”签名行动,让师生、家长积极行动起来,自觉执行禁限放规定,争做文明市民。该区还在校门口醒目的地方张贴禁放标识,利用校信通向每一位家长发一条禁限放烟花爆竹的短信。
该区今年寒假给学生布置了一份“特殊”的作业。将禁限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作为学生寒假的一项重要社会实践活动作业,要求学生不仅自己依法执行禁限放规定,而且通过小手拉大手,向亲朋好友宣传执行禁限放规定的重要意义,监督家长、周围人群执行禁限放规定,做守法的模范、宣传的使者、监督的先锋。
(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
编辑:周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