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育新闻网讯 (通讯员 蒋刚)为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巩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成果,避免出现乱收费现象,同时做好迎接省、市教育收费督查的准备工作,按照省、市“治联办”的要求,日前,沛县教育局在3月份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春季教育收费进行专项检查。
幼儿园: 贯彻落实《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情况。重点检查:1.收费公示制度的执行情况。2.收费标准的执行及结算情况。3.经费使用管理情况。4.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使用管理情况。5.幼儿园是否存在违规以开办各种特长班、兴趣班、实验班等为名向家长另外收取费用的行为,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等的行为。6.学校是否存在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越权制定教育收费标准等行为。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1.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情况。重点检查学校是否做好“一科一辅”的宣传工作,是否按照“一科一辅”的要求做好无偿代购工作;严查学校及少数教师在“一科一辅”之外私自安排学生到指定书店或采取其它方式购买其它教辅资料情况。2.执行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的情况。重点检查中小学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使用管理情况。学校是否存在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或从中牟利的行为。3.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等部门下发的《关于贯彻教育部等部门〈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进一步依法办学的意见》的情况。重点检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择校费、赞助费、捐资助学款、变相收取借读费的行为。4.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的情况。5.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反省“五严”禁令进行补课收费或与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联合进行补课收费的情况,在职教职工是否存在有偿补课行为。6.学校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越权制定教育收费标准等行为,重点查处学校是否存在违规收课桌椅押金、不足龄学生入学保证金及其它自立项目收费的情况。
高中: 1.收费公示制度的执行情况。2.收费标准的执行及结算情况。3.执行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的情况。重点检查中小学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使用管理情况。学校是否存在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或从中牟利的行为。4.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情况。严查学校“一科一辅”执行情况。5.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不按规定执行“三限”政策,以及在“三限”政策以外另行招收计划外学生、借读生、旁听生等并高额收取费用的问题。6.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的情况。7.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情况。重点检查学校是否存在违反省“五严”禁令进行补课收费或与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联合进行补课收费的情况。8.学校是否存在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越权制定教育收费标准等行为。
民办学校: 1.收费公示制度的执行情况。2.收费标准的执行及结算情况。3.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情况。重点检查中小学是否存在违反省“五严”禁令进行补课收费或与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联合进行补课收费的情况。4.学校是否存在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越权制定教育收费标准等行为。
中等职业学校:1.中职助学金、涉农专业免学费补助资金等教育惠民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2.学校是否存在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越权制定教育收费标准等行为。
检查组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票据,访谈师生、家长等形式来开展本次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
(沛县教育局)
编辑:周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