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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姜堰区:“五种机制”重拳治理体罚学生行为

作者:于洁 发布时间:2015-10-23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江苏教育新闻网讯 (通讯员 于洁)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在职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突出问题,有效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不断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建树师德良好形象,日前,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召开落实区纪委“双派单”集中整治教师体罚学生专项工作部署会,会上,区教育局局长武晓明通报了近期个别教师体罚或粗暴对待学生问题的查处情况,并对当前专项治理教师体罚学生工作作了部署,通过建立“五种机制”重拳治理在职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

一是建立问题发现机制。 学校要定期不定期地通过问卷调查、个别访谈、教师座谈和走访学生及其家长等方式,随机抽取部分班级,针对重点人和重点事,经常深入了解是否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要畅通举报渠道,在校门口向社会公布治理在职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投诉举报方式,积极欢迎提供包括视频、录音和图片在内的具体材料,并做好保密工作,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主动关注媒体和网络舆情,发现有关本校教师师德失范问题的反映,要及时处理,有效控管,做到措施有力,制止事情升级和事态扩大,避免不良影响。特别要重视对本校毕业年级和班级开展集中回访活动,真心了解本校师德失范问题,尤其是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问题。对存在问题,要依照规定严肃处理。

二是建立核查处理机制。 收到学生或家长反映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投诉举报、调查发现存在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事件和通过其它渠道了解到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情况,学校必须主动履职,组织专人开展调查核实。校长和分管校长第一时间要对事件正确定性,要能准确预见事件后果,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置,防止性质恶化、事态扩大和存在安全隐患。对投诉举报查实的,要根据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处理,并与职称晋级、评先评优、绩效考核和职务任免挂钩。做到预防及时,措施扎实,处置有力。同时,将事件经过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区教育局局长室和教育纪工委。

三是建立跟踪督查机制。 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和不定期通过个别访谈、学生和家长座谈、问卷调查和巡视检查等方式,对专项整治活动中排查出来的惯用体罚和变相体罚手段对学生进行教育教学管理的教师,实行重点跟踪督查。

四是建立责任共担机制。 同班级任课教师之间、同年级组共事教师之间,签订责任共担协议书,实行责任共担制度。同班级科任教师对本班级负有共同管理责任。同年级组教师间应相互监督、提醒。上述责任共担群体,无论同班任课教师,还是同年级组共事教师,如果平时与学生接触谈心或现场发现身边存在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必须对当事人劝说、制止,并立即向学校分管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报告,由学校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责任共担教师及时报告的,免于追责。

五是建立正面引导机制。 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各学校要选择一名不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且班级管理和教育教学效果良好、成绩显著的班主任或其他教师,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总结其班级管理和教育教学的成功经验,形成书面材料,在全体教师会或班主任工作会上做经验介绍,并将其先进事迹材料报区教育局监察室。

(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

编辑:周灵

责任编辑:陶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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