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育新闻网讯(通讯员 马利丽)为培养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优化、充满活力、幸福阳光的专业化教师队伍扬中市教育局联合人社、编办、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将师德教育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新教师入职集体宣誓、在职教师师德公开承诺、老教师光荣退休仪式等师德教育活动,建立师德建设年度评议、师德问题报告等制度,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五位一体”师德监督体系,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的首要内容,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指标。
《意见》指出,要以中小学校长专业标准为基本依据,规范、有序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逐步实现由职务型校长向职业化校长转变,健全校级干部定期轮岗交流制度,同一学校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要拓宽校级后备干部选拔和培训渠道,合理配备学校中层干部职数,选出一批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有志于学校管理工作的中层干部。切实提高班主任在教育教学管理中的地位,建立班主任多元评价机制,规范班主任考核、聘任,试行班主任全员职级制,并按其职级发放班主任津贴。
《意见》强调,要健全体系、分层培养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坚持“面向全体、关注骨干、打造名师”的发展目标,科学设置培训课程,采取跟岗研修、集中培训、校本研修、远程培训等多种有效途径,形成校长培训、名师打造、骨干提升、青年成长成才培训等个性化培训课程,促进不同层次教师专业素养和教育境界的提升。加大拔尖人才培养力度,实行梯队培养,有序递进,遴选出10名左右作为省特级教师、30名左右作为镇江市学科带头人候选人,采用导师制、团队制等方式重点培养打造,助其快速成长。
根据《意见》,全市将继续改革教师管理机制、健全教师配置机制、创新教师评价机制、完善教师激励机制,严格教师队伍管理,强化组织领导,保障经费投入,加大督导考核,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和待遇,为全面推进课程改革、助力扬中教育新一轮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扬中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