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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兴化市:“两大整治”出重拳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3-02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江苏教育新闻网讯 针对社会上存在的教师有偿补课、学生校外住宿代伙“搭车”辅导等不良现象,泰州兴化市近日再次重申,加大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和校外违规住宿代伙“两大整治”工作力度,实行“零容忍”制度。

  兴化市教育局在原先工作基础上,制定印发《兴化市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执行《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暂行规定(修订稿)》,重点治理“私自组织办班补课大肆敛财”、“明示或暗示学生补课敛财的行为”、“本职工作不尽力,‘课上不讲课外讲’”、“违反课程计划,提前授新课变相强迫学生补课”的行为。

  为此,该局成立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领导班子成员全部挂钩到城区重点学校,各学区区长负责本学区内中小学校专项治理工作,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挂钩蹲点到校,实现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全覆盖”。

  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与市教育局签订落实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主体责任承诺书,并组织开展公开承诺活动,每一位在职教师与学校签订《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明确违约责任和处理规定。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设置有偿补课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承诺对实名举报提供实证的给予现金奖励。市教育局和学校举报渠道在市内主要媒体公示。

  专项治理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度,经市教育局查实有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行为的学校,一律取消该校当年评优资格。一年内,因学校主体责任不到位,查实教师严重违规行为的,将依据《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暂行规定(修订稿)》给予校长相应的处分。

  学生校外住宿代伙综合整治工作由兴化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单位、乡镇(街道)负责人共同参与。

  该市教育局负责督促基层学校及时排查、汇总学生校外住宿代伙基本情况,并做好学生及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积极争取市乡两级财政支持,逐步完善食堂、宿舍等后勤设施,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的住宿代伙需求,并宣传动员在校外住宿代伙学生主动回校住宿代伙,便于集中管理。日前,校外住宿代伙学生及陪护人员信息采集率达100%,学生校外住宿代伙点登记率达100%,学生家长告知率100%,与学生家长校外住宿代伙安全责任书签订率100%。

  该市公安局及消防大队负责对校外住宿代伙点开展治安及消防安全检查,督促限期整改到位,落实学生校外住宿代伙点业主安全管理责任。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校外代伙点现场核查、发证,并负责日常监督检查,不符合条件的代伙点责令停业。卫生防疫部门负责学生校外住宿代伙点卫生安全督查监控。市安监局负责指导住宿代伙点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督促、检查、指导实施。新闻媒体通过电视、报纸等渠道,加大对学生在校外住宿代伙安全教育的宣传。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负责组织好本乡镇内综合整治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今后,学校、派出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紧密联系,形成整治合力,定期、不定期开展联合行动,每学期开学初开展一次校外住宿代伙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不定期开展飞行检查,严防安全事故和学生被侵害案件的发生。

  (兴化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周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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