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新里程碑
王国强
这些天,江苏有11个县(市、区)正在接受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这些地方若能达到国标要求,肇始于上世纪90年代初的江苏教育现代化建设将诞生新的里程碑。而在推进教育现代化的过程中,江苏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也形成了鲜明特点。
启动早。1996年,江苏在全国各省份中率先“普九”。而此前的1993年,在苏锡常地区“普九”后,江苏不失时机地在这个地区组织实施教育现代化工程、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在其他地区组织实施教育小康工程、推进实现小康教育),在全省“普九”后则顺势转化为县域教育改革发展总目标。教育公平是教育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在教育现代化建设发轫时期,就成为江苏孜孜以求的目标。
措施实。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坚定不移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与教育部签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后,省政府即出台《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明确新任务新要求;进入新世纪以来,省财政直接投入140多亿元,实施了10多项教育民生工程;以县域为单位、以资源配置为重点,“以奖代补”帮扶困难地区,全省同步推进。同时,树立示范导向,2010年启动建设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并组织评估认定;抓住根本环节,建立校长和骨干教师定期交流制度;开展监测工作,监测已通过国家认定的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还根据本省实际增加监测指标;推进市域均衡,监测范围也随之扩大到市一级,为实现省域内区域均衡奠基。
成效大。2007年,江苏提出县域内学校“校园环境一样美、教学设施一样全、公用经费一样多、教师素质一样好、管理水平一样高、学生个性一样得到弘扬、人民群众一样满意”的办学要求。近几年来,通过各项督导,强化了政府依法履责意识,加强了保障均衡的制度建设和机制建立,教育公平逐步成为执政理念,促进了义务教育职责落实、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基本实现了教育的公平公正,有效提升了全省教育现代化水平。在江苏,“人人上好学”的条件基本具备、格局基本形成,并得到了公众的认可,2012年、2013年、2014年由县(市、区)、地级市、省分别委托第三方组织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调查中,公众满意度都在90%以上。
在接受国家督导的此刻,我们还得把时间倒回到2013年5月,教育部在江苏启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审核认定工作,并在张家港市召开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现场会。这是“普九”之后,国家把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战略性任务的标志。而从那刻起,江苏再获良机、并乘势而上,加快了提升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节奏,由此铸就了一座新的里程碑。
(作者系江苏省督学,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
江苏一直奔驰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路上
孙其松
作为江苏省督学,我经常参加全省各地的教育督导工作,我欣喜地看到,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教育、教育部门全力推进教育发展、督导部门保驾护航、一线教师乐于奉献,已经成为江苏教育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党中央、国务院始终坚持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重要战略决策,作为提高国民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加以推进。2010年颁布实施教育规划纲要,2012年出台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的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大力促进教育公平”,要“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要“统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将其作为重大的民生实事工程加以推进,并内化为自觉行为,把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实行预算单列,千方百计加大投入,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全力促进教育公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各级教育部门全力推进教育发展。省教育厅根据国家和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先后制定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主要指标、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实施农村留守少年儿童食宿条件改善工程、特殊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工程,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流动工作的意见。教育主管部门统筹规划,实行每5年一周期的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全员培训制度,切实提升在岗教师的专业素养。以加强农村师资力量为重点,稳步实施千校万师支援农村教育工程、万名大学生支援农村教育工程等,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督导部门保驾护航。政府督导部门创新督导方式和手段,督促县区政府切实履行义务教育发展职责,保障教育经费“三增长一提高”。扎实开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实现对中小学校务治理、教学和课程设置、学生和教师管理、教育资源配置以及学校安全等方面的全面监督和指导。督促中小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建立健全评估标准,完善督导问责机制,有效履行督导职能,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保驾护航。
一线教师乐于奉献。教师的均衡是义务教育均衡的核心和关键。为了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投身教育改革,优质学校的骨干教师能够根据教育部门统筹安排,放弃优越的教学、生活环境,投身农村薄弱学校,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农村薄弱学校教师积极主动学习,参与课堂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努力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造条件。
自2012年启动“全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建设工作以来,江苏已有89个县(市、区)通过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认定,我们由衷地为江苏点赞。目前,国家督导组正在对苏北苏中的11个县(市、区)进行验收。我们衷心地祝愿,江苏能成为第一个全面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国检的省域单位。同时,也殷切地希望江苏能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的路上,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真正实现办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
(作者系江苏省督学,宿迁学院副院长)
重在均衡 勇著先鞭
周建忠
我省长期以来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整体联动,强劲推进,走在全国前列。我作为第六届省督学、第七届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专家组成员,曾先后赴苏州、无锡、常州、徐州、盐城、淮安、连云港、宿迁等省辖市下辖的县域地区进行督导,见证了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各级政府勇立潮头、各类学校全面建设的历史场景,切身感受到政府和学校共同参与改革的热情。
省级督导是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一个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我们是在县域申请、市级审核的基础上进行检查指导,帮助县域迎接国家督导认定。在督导工作中,我们尽量肯定县域的创建工作,进而鼓励他们抢抓机遇,完善提高,全新展示。我将省级督导组的工作总结为:验证门槛,核实数据,检验成效,拾遗补缺,建言献策。
我在督导实践中体会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基本普及”到“优质均衡”的过渡,它从部门决策上升为国家意志,已经在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中形成了广泛的共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关乎国计民生,涉及千家万户,事关教育公平、社会和谐。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就是为了高质量、高水平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促公平、调结构、提质量。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是校际均衡,校际均衡的关键是师资均衡。所以,我们在督导的过程中,重点关注学校差距、城乡差距,重点关注村小、薄弱学校的发展,重点关注“择校热”问题,重点关注教师培训专项经费的落实情况,重点关注师生比,重点关注教师结构的合理性、骨干教师的交流情况。
我是学文学出身,长期以来又从事中国古代文学的教学与研究,每到一处,总是感动感喟,于是写了一些文字,用这一特殊方式描述了我省各地全面创建的辉煌画卷。宿迁市是世界生物进化中心之一,也是人类起源中心之一,被誉为地球上的“生命圣地”。在宿迁市,我写下了《七律·赴宿迁三区县督导感怀》:
万亩杨林耸路旁,
千年河水越城乡。
双湖润泽钟灵秀,
圣地葱茏出霸王。
教育均衡多胜绩,
校园联动沐朝阳。
层层迎检全参与,
他日腾飞任我翔。
(作者系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专家组成员,南通大学副校级调研员)
惠民利民的实事工程
鲍寅初
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惠民利民的实事工程。习近平总书记说:“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什么是更好的教育?现阶段对义务教育而言,老百姓最渴望的就是优质均衡。我长期从事教育工作,有幸参与和目睹这项伟大工程的实施,深切感受到江苏在推进这项惠民利民工程中制定的包括强化教育督导在内的各项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成功解决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三个重点、难点、关键点。
一是区域差别问题。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我省苏南、苏中、苏北地区确实存在一定差距,但在教育方面,差距确实不大。作为省督学,我曾多次参加苏南、苏中、苏北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市区督导,每到一处首先是看学校,而且是随机抽取,尽可能地多抽。看着看着,我常常不由自主地问自己:我是在苏南,还是在苏中、苏北?再听听县(市)委书记、市长谈教育,没有一个不是眉飞色舞、侃侃而谈。各级党委、政府把教育优先发展落实在经费投入、校舍建设、师资培养等方面。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那么多的市委书记、市长愿意百姓称呼其为“教育书记”“教育市长”,这是何等良好的教育发展氛围!
二是城乡差别问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必须正视客观存在的城乡差距。我省的策略是“健全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教师配置、学校建设等方面向农村倾斜。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完善发达地区对口支援欠发达地区、城市支援农村的机制”;我省提出的时间表为“苏南等有条件的地区2012年、其他地区2015年左右全面达到均衡”。此时我们再来解读5年前制定的《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的这段文字,既倍感亲切,又强烈感受到江苏教育发展规划并非“纸上谈兵”,目标一经确定,就全力以赴抓落实,通过机制保障使规划落地、开花、结果。
三是校际差别问题。由于历史、认识等原因,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学校发展都存在校际之间的差距。在某种程度上,这个问题的复杂性不亚于上面两个问题。我省从立法入手,是最高明也是最有力的举措。2010年9月通过的《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二十七条强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辖区内的教育资源,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应当均衡配置校内教育资源,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在第六章又明确了违者将承担的法律责任。接着,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其纳入督导重点,并在督导评估中实行一票否决。省教育厅还出台一系列文件,要求各地加大优质师资、优秀校长的交流比例,扩大优质学校辐射区域,扩大四星级高中指标生数量等,打出了一系列缩小校际差距的“组合拳”。
(作者系苏州市职业大学党委书记)
编辑:汤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