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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向未满18岁学生提供网贷服务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11 来源: 中国江苏网

  中国江苏网讯 银监会在“防风险”上加码,强调防范信用、流动性、债市、同业、理财等十大风险;并将“一险一策”,化解潜在风险。

  10日,银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处置一批重点风险点,消除一批风险隐患,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履行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制定可行性、针对性强的实施方案,严格自查整改。

  银监会梳理出银行业风险防控的重点领域,既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房地产领域风险、地方政府债务违约风险等传统领域风险,又包括债券波动风险、交叉金融产品风险、互联网金融风险、外部冲击风险等非传统领域风险。

  《意见》指出要稳妥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治理,促进合规稳健发展:

  一是要持续推进网络借贷平台(P2P)风险专项整治。严格执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和备案登记、资金存管等配套制度,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稳妥推进分类处置工作,督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加强整改,适时采取关、停、并、转等措施。

  二是要重点做好校园网贷的清理整顿工作。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将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纳入营销范围,禁止向未满18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服务,不得进行虚假欺诈宣传和销售,不得通过各种方式变相发放高利贷。

  三是要做好“现金贷”业务活动的清理整顿工作。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依法合规开展业务,确保出借人资金来源合法,禁止欺诈、虚假宣传。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有关规定,不得违法高利放贷及暴力催收。(财新 综合)

责任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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