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资讯 > 今日要闻 > 正文

2017年新增南林大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11 来源: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经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批准,2017年起,新增南京林业大学在省内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

  截止到目前,省内共有12所省属高校进行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分别为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江苏大学、扬州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和南京林业大学。各试点高校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省属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7〕6号)要求开展工作。

  各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陆续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高校招生网站。

责任编辑:陈路

相关新闻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 |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33号  邮编:210036  

江苏省网络视听违规节目举报

电话:86275776(报社相关),86275726(通联发行) 传真:025-86275721,86275777;技术支持:86381340。

苏公网安备 32010602010084号, 苏ICP备09001380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010420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