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文明办
江苏省教育厅
共青团江苏省委
江苏省妇女联合会
新华报业传媒集团
江苏省广电总台
苏文明办〔2011〕38号
关于开展首届江苏省“百名美德少年”
“十大美德少年标兵”评选表彰
活动的通知
各市文明办、教育局、团委、妇联:
为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中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根据省文明委2011年工作部署,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新华报业传媒集团、省广电总台决定开展首届江苏省“百名美德少年”、“十大美德少年标兵”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精神,围绕实施《江苏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三年提升行动计划(2010-2012年)》,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培育和弘扬“新时期江苏精神”为目标,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广泛发掘选树未成年人中的先进典型,深入开展新颖生动、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形成学习美德、践行美德、弘扬美德的浓厚氛围,引导全省未成年人在广泛参与中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争当富有理想、品德高尚、充满活力和创造力的新一代江苏人。
二、组织领导
主办: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新华报业传媒集团、省广电总台
承办:江苏省未成年人美德基金会
主办单位成立省活动组委会,组委会领导由各主办单位分管领导担任,组委会成员由各主办单位职能处室负责人组成。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处,负责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各市相应成立由市文明办牵头,有关部门、单位组成的评选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各市活动组委会),细化评选表彰办法,负责本地候选人的审核把关、推荐上报、新闻宣传等工作。
三、推荐标准
首届江苏省“百名美德少年”推荐标准是:
在家庭是好孩子: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学会自理、常做家务、勤俭节约、生活朴素。
在学校是好学生:学习勤奋、创新发明、乐观向上、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
在社会是好公民:遵章守纪、举止文明、保护环境、诚实正义、拾金不昧、乐于助人。
凡在推荐标准三个方面或某一方面事迹突出,曾获校级以上荣誉,在学校和社区(村)未成年人中发挥榜样作用,年龄在6—17周岁的江苏省未成年人(户籍非江苏省的,须现在我省学校就学,并满一年以上)均可推荐。
四、推荐名额及投票评选办法
各市活动组委会推荐10名江苏省美德少年候选人,每名候选人需得到所在学校大部分师生的支持和推荐。省活动组委会根据各市推荐人选先进事迹评选确定江苏省“百名美德少年”名单,在省级主要新闻媒体公示。
江苏省“十大美德少年标兵”由省活动组委会在江苏省“百名美德少年”中遴选30名候选人,在省级主要新闻媒体集中展示候选人情况,组织公众采取网络、短信和信函等方式投票,组织“千名中小学生代表选美德少年标兵”。公众可通过填写新华日报刊登的“江苏省十大美德少年标兵”选票评选,或登录江苏文明网、网上家长学校进行网络投票。报纸、网络选票每张限选10人(不足或超出均无效),并填写投票者姓名、所在地、工作或学习单位(没有工作学习单位的人填所在城乡社区)、身份证号码。报纸复印有效。投票期间,各市活动组委会要组织基层单位设立投票点(箱),方便群众投票。各市、县(市、区)单位组织集中投票的,可将选票统一送至各市、县(市、区)文明办,整理后由各市文明办统一报送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个人通过邮局寄送选票的,可直接寄至各市文明办。投票截止日期另行通知。12月上旬前,组织全省“千名中小学生代表”对省美德少年标兵候选人进行投票。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委托专业机构将公众投票数与“千名中小学生代表”投票数进行统计,由省评委会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无记名投票产生在尊师孝亲、勤学创新、自强励志、诚实正义、团结助人等方面事迹特别突出的“十大美德少年标兵”建议名单,报经省活动组委会综合评议确定后,在省级主要新闻媒体公示。
五、实施步骤
江苏省“百名美德少年”、“十大美德少年标兵”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要工作步骤如下:
1、宣传发动阶段(10月中下旬)。省活动组委会印发《关于开展首届江苏省“百名美德少年”、“十大美德少年标兵”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并在省和各市主要媒体发布消息,公布首届江苏省“百名美德少年”、“十大美德少年标兵”评选标准和办法。
2、推荐申报阶段(10月下旬—11月底)。各市活动组委会按照江苏省“百名美德少年”评选标准和推荐程序,面向全市范围内所有中小学校和中职学校,组织开展推荐工作,于
11月30日前向省活动组委会报送推荐名单和推荐表。推荐表应按照附表样式和内容认真完整填写,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生动具体、条理清晰分明,字数在1000字以内,推荐表一式七份寄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并发电子邮箱。
3、审核公示阶段(12月初—12月上中旬)。省活动组委会审核各市活动组委会推荐候选人资格和事迹材料,确定江苏省“百名美德少年”人选和“十大美德少年标兵”候选人,在省和各市主要新闻媒体公示,并启动江苏省“十大美德少年标兵”投票工作。
4、命名表彰阶段(12月中下旬)。省活动组委会根据评选办法和程序,研究确定江苏省“十大美德少年标兵”,印发表彰决定,开展形式多样的表彰激励活动。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合力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纳入当前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统一思想、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活动顺利高效推进。文明办要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及新闻媒体,牵头做好组织、申报、宣传等工作;教育部门要组织各中小学校,积极参与“美德少年”评选推荐、学习宣传活动,认真发掘、推荐优秀少年;团委、妇联要结合部门职能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2、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立足社区、学校、家庭,运用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和动员广大未成年人踊跃参与投票评选活动,把评选表彰过程转变为广大未成年人提升道德品质,争做“美德少年”的自我教育过程。各中小学校要按照有关部门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美德少年、做有道德的人”主题教育活动,把学习、宣传“美德少年”作为促进学校德育工作,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力抓手,切实取得实际效果。
3、坚持标准,公正公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选拔程序,坚持推荐标准,本着公正公开原则,切实把事迹突出、有代表性、可信可学的未成年人先进典型发掘出来、推荐上去,充分体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际成果,生动展示我省当代未成年人的良好精神风貌。在组织投票评选过程中,要宣传好、执行好、维护好有关投票纪律,杜绝各类弄虚作假行为,确保投票评选公正严肃。
4、加大宣传,浓厚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各类媒介,及时跟进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形象生动宣传展示“美德少年”先进事迹和可贵品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省广电总台制作活动宣传短片和“美德少年”广播和电视专题片,活动期间在省电台新闻频率、江苏卫视新时空、江苏优漫卡通卫视播出;新华日报、扬子晚报、江苏手机报、江苏文明网、网上家长学校开设专版专栏;组织全省中小学校、中职学校校园网和各市、县(市、区)政府新闻类门户网站开设专栏,主动链接江苏文明网,开展“千网推荐评议美德少年”活动;各市要整合各级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的资源优势,充分利用户外公益广告、公交地铁及社区楼宇宣传栏、户外LED广告屏,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增强美德少年宣传效果。
【附件】《首届江苏省“百名美德少年”推荐表》
编辑:江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