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师重教,肩负强省使命的兴盛之本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0-01 来源: 《江苏教育报》

  由中宣部、中组部等部委组织开展的“最美奋斗者”学习宣传活动自今年6月启动以来,经遴选推荐、网上投票、集中审议等环节,9月25日正式公布名单。这份“最美奋斗者”名单,涵盖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不同时期、不同领域,堪称奋斗中国的“群英会”。在江苏的11名“最美奋斗者”个人中,来自教育领域的有3人:王泽山、胡福明、斯霞。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是一个社会、一个时代的标杆。新中国成立70年来,江苏高度重视教师工作,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件大事和全省教育事业发展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建成了一支数量基本充足、结构日趋合理、素质不断提高的教师队伍,包括斯霞、李吉林、洪宗礼、于永正、邱学华、李庾南等在内的一批名教师,在各自的岗位长期耕耘、默默奉献,形成了群星璀璨、各放光芒的局面,对引领全省乃至全国的教师成长起到了积极作用。

  填补空白,师范教育“五根台柱”基本成型

  新中国成立初期乃至此后的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对教师的学历标准和资质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数量优先、城乡非均衡化发展是当时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状况。

  从1949年到1951年暑期,苏南、苏北两行政区和南京市分别举办暑期教育研究会或讲习会。1952年暑期,三地又分别集中大、中学校教师进行思想改造学习。通过学习,广大教师初步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清新中国教育的性质和任务,提高了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改进了教学工作。

  师资队伍的培养离不开师范教育。新中国成立后,复建陶行知先生创办的晓庄学校迅速被提上议事日程。1950年,周恩来总理批示同意教育部关于恢复南京晓庄学校的请示报告。1951年1月6日,南京晓庄学校宣布复校,涅槃重生。至1952年,江苏已有中等师范学校59所,在校生1.85万人。1953年9月,省教育厅发出《关于有重点地办好一些中学和师范学校的通知》,经过调整归并,到1957年全省有中等师范学校33所,中等师范教育有了较为合理的布局和一定的招生规模,建立了适合中等师范学校的规章制度及教学管理方法,教学秩序稳定,教学质量明显提高。

  在高校院系调整期间,南京师范学院、江苏师范学院师资队伍和学科整合,相互支援,分别重建、新建了数学、物理、政教、外语和中文等系。1958年新建的江苏教育学院为提高中学领导素质和中学学科骨干教师水平提供了基地。调整后,南京师范学院、江苏师范学院、扬州师范学院、徐州师范学院和江苏教育学院,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承担了培养中学合格师资的重任,成为江苏高等师范教育体系的“五根台柱”。

  在重视师范教育,抓好新师资培养的同时,江苏在教师培训方面也在同步推进。1954年,省教育厅要求各专区、市举办小学教师轮训班,分批轮训不足初师毕业程度的小学教师。1955年11月,省教育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开展小学教师业余文化进修工作的通知》,除了积极协助各地筹办小学教师业余进修学校,还开始举办中师函授。由于对办校方针、科目、编制、经费等都有明确规定,仅1956年就建校(含函授师范学校)15所。小学教师进修学校的快速、健康发展,基本满足了广大小学教师的需要,提高了全省小学师资队伍水平。

  1952年10月,江苏省首个中学教师进修基地——南京市教师进修学校成立。后来各专区和省辖市也先后建立了中学教师进修学院。采用办短训班的形式,组织教师备课、制作教具、编写教学提纲等,是早期教师进修的重要形式之一。到20世纪50年代末,全省共有中学教师进修学院(校)12所,其中省教育学院1所,专区、市教师进修学院(校)11所,完善了全省经常性、系统性提高教师质量的进修体系。

  创新模式,师范教育向教师教育转型

  改革开放之后,江苏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立教之本和兴教之源,坚持推进培养培训体系建设,坚持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坚持加强教师资源配置管理,着力打造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1980年8月,江苏省委召开全省中小学教育工作会议,会上宣布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十条措施,如广泛宣传,造成人人尊敬教师的社会风气,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人大、政协要有一定比例的教师代表,继续在中小学教师中评定特级教师,试行中小学教师职称条例等。

  1981年3月,省教育厅印发《关于江苏省中等师范学校布局设置、服务范围和规模等问题的意见》,规定全省25所中等师范学校的规模和服务范围,并实行省和地(市)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1984年至1985年,根据合格小学教师缺口较大的实际情况,全省恢复和增设11所中师学校,逐步形成规模适度、布局基本合理的师范教育体系。

  进入20世纪90年代,江苏积极贯彻国家教委关于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要求,加大对中小学教师的培训力度。1992年,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教育工作会议,要求“八五”期末全省60%的高中教师、70%的初中教师、90%的小学教师达到国家规定的学历标准;师资队伍的数量、质量,基本满足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1993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颁布后,全省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教师法活动,促进教师队伍建设走上法治化轨道。

  1996年11月,省政府在南京召开全省师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九五”期间全省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会后,省教委印发《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九五”计划》《江苏省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九五”计划》《江苏省教师队伍管理暂行办法》。从当年开始,我省组织实施中师办学条件标准化评估,到1999年,全省36所中师全面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

  进入21世纪,创新教师培养模式、提升教师队伍质量成为我省教师工作主题。2001年4月,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切实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精简和优化教职工队伍,根据学龄人口变化和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情况,对教职工编制实行动态管理,农村学校教职工工资由乡镇上划到县,全额纳入财政预算。2002年,省教育厅出台《江苏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暂行)》等文件,全面实行教师资格制度,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

  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实施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背景下,师范教育开始向教师教育转型,以师范院校为主体、其他高等学校共同参与的教师教育体系逐步形成,教师教育机构办学层次由“中专、专科、本科”旧三级向“专科、本科、研究生”新三级过渡。教师供给从数量至上向质量优先转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显著提升。

  进入“十一五”时期,针对教师队伍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省调整、完善教师资源培养和配置的制度安排。2007年,省教育厅制定《江苏省师范生免费教育方案》和《江苏省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方案》,鼓励和支持有关市县探索师范生免费教育、定向培养的试点工作。年内,全省实施万名大学生支援农村教育工程,采取学费返还等优惠政策,选派师范院校毕业生到经济薄弱地区农村学校任教。在2009年9月召开的全省师资工作会议上,我省又明确要求,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队伍要不断壮大,具有国内和世界一流水平的高层次人才数量明显增加,全省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要位居全国前列。

  从2010年起,我省统一部署开展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全面实行教职工岗位聘任制,建立健全教师转岗和退出机制;改革学校用人制度,对教师实行分类聘任、分类管理和分类考评;科学合理确定教职工编制标准,完善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校长选拔任用机制,建立校长职业资格制度和职级制度。

  修炼内功,步入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新时代

  2019年9月10日,庆祝教师节暨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表彰了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和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代表。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教师在立足岗位、辛勤育人的同时,还在教育科研、教学研究等方面潜心钻研,默默耕耘,为江苏的教育质量提升和内涵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以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选为例,江苏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获奖总数及一等奖总数均位居全国首位。

  进入新时代,在党和国家努力构建覆盖大中小学完整的师德建设制度体系的背景下,我省积极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改革试点,实施《江苏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的教师队伍。

  为解决全省27万名乡村教师内部成长环境不良,研修氛围不浓,缺乏必要的信息资源、专业引领和展示平台等问题,2015年下半年开始,省教育厅创新教师培训形式,启动“乡村骨干教师培育站”工作。4年来,全省共建立市、县两级培育站600多个,培训学员2万余名。不少学员已晋升为县、市级名师,有的甚至成为省级名师。在各地培育站的共同努力下,不仅带动了进站学员的成长,而且通过他们促进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并推动了其所在学校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培育站让一批乡村教师消除了职业倦怠,养成了良好的职业习惯,越来越多的教师不仅安心扎根乡村,还开始在乡村创造属于自己的教育新生活。

  除了关注乡村教师发展,我省还通过持续实施特级教师、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等评选,积极做好名师梯队的建设引领工作。截至2018年,全省先后评选中小学特级教师15批共3369人;评选中小学正高级教师8批共1192人。创新实施“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从2009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分4批选拔200名特级教师进行培养,其中教师120名、校长80名。培养出孙双金、唐江澎等一批在全国产生重要影响和引领作用的中小学名师、名校长。

  “被选为‘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以来,在导师手把手指点下,我们在理论素养、学术视野、思维方式以及教育情怀上都发生了静悄悄的改变。”南京市北京东路小学校长孙双金说,尤其是在“寻找属于自己的句子”,即自己的教育主张、自己的实践范式、自己的话语系统上得到明显提升。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明确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方向,确定全面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系列举措。为全面贯彻和落实《意见》精神和同年9月召开的全国教育大会决策部署,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2018年12月,江苏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从意义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落实保障四大部分,细化了未来江苏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具体实施路径,特别是在师德建设、编制管理、工资待遇、交流轮岗、职称评聘等多个方面,均有所创新和突破。

  2019年9月4日,省人社厅、教育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将通过贯通使用中级和初级教师岗位、乡村教师可超岗位聘用、加强教师聘后管理等举措,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前夕为全省中小学教师送上新的政策“红利”。

责任编辑:李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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