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持续加强我省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进一步深化关爱青少年心理健康“润心行动”,推动校家社共同担负起关爱青少年心理健康的重要责任,培养广大青少年自尊自信、理性平和、乐观向上的健康心态,持续扩大“校园心理剧”这一我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公益活动的品牌影响,根据省委宣传部文明培育处、省教育厅工作部署,决定在全省中小学校中开展第十五届江苏省中小学“校园心理剧”创作活动。活动由江苏省教育厅教育宣传中心(江苏教育报刊总社)承办,江苏教育新闻网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年5月至2026年5月。
二、活动对象
全省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
三、活动组别
活动分“小学组”“中学组”两个组别进行。
四、作品类型
1.舞台剧:由师生自编自导自演,借助舞台表演,呈现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典型案例,拍摄成视频作品;
2.微电影:由师生原创,拍摄成具有完整故事情节、反映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的视频作品;
3.原创剧本:围绕典型的校园心理健康问题,通过文字脚本展现生动感人的情节和富有深意的主题,突出人物的心理冲突、行为矛盾以及演变过程等。
五、内容要求
重点围绕“成长内在动力的激发引导、自我意识与人际沟通问题,青春期困扰问题,和谐亲子关系的建立与维护,未成年人的挫折教育、网络教育、生命教育、入学适应问题,留守儿童、随迁子女等特殊学生群体的心理健康教育”等内容进行创作。要求取材真实,主题鲜明,案例典型,表演感人,贴近中小学生的学习生活。视频作品时长小学组不超过8分钟、中学组不超过10分钟,原创剧本篇幅控制在3000字左右。
六、活动组织
1.组织发动(2025年5月中旬至7月上旬)
2025年5月中旬印发活动函件,同时在江苏教育新闻网、“最美教育人”微信公众号开辟专题专栏发布活动动态,通过多平台融合宣传扩大“校园心理剧”创作活动的辐射范围和品牌影响力。
2.作品征集(2025年7月中旬至10月中旬)
2025年8月15日起,各参与学校可登录“江苏教育新闻网”(www.jsenews.com)第十五届江苏省中小学“校园心理剧”创作活动专题网页在线报送作品,“舞台剧”“微电影”作品须提交作品推荐表(附件1)、视频作品(MP4格式、横屏拍摄、大小不超过500MB)、作品脚本(附件2),原创剧本作品仅需提交word版本文字脚本(附件2)。
作品可由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集中统一报送,也可由学校报送。每所学校最多可报送2部作品。九年一贯制学校可分小学部、初中部分别报送。联系方式:陈路,025—86275702;李朋飞,025—86381340。
3.剧目推选(2025年10月下旬至12月下旬)
活动组委会邀请相关专家,分别对视频作品和文字脚本进行推选。
4.媒体宣传(2026年1月至2026年5月)
活动组委会遴选优秀作品,以专题节目的形式开展全媒体宣传推广活动,并在2026年全省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期间举办第十五届江苏省中小学“校园心理剧”优秀剧目展演活动。
七、结果设置
本次活动将推选出特等、一等、二等、三等优秀剧目和“优秀原创剧本”以及“优秀指导教师”若干,发放荣誉证书。优秀剧目名单在江苏教育新闻网、“最美教育人”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
八、其他相关要求
1.作品的版权和内容需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不存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视频中不得使用未经肖像权人同意的肖像,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图片、视频和音频等,不得出现与剧目内容无关的条幅、标识、商业广告等。
2.作品一经提交,视为作者同意将该作品的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基于宣传目的对作品的改编、汇编、互联网传播等)授予本次活动的组织单位。组织单位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优秀作品(包括影视化开发、刻录光盘、编辑成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各类别作品原则上不予退还,请创作者自留底稿。
3.各类作品均需为原创作品,存在抄袭、剽窃等行为,一律取消参选资格,并向创作者所在单位通报。
附件:
江苏省教育厅教育宣传中心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