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从政府、学校、社会三个层面,织密弱势群体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网络。一是对弱势群体政府做到应保尽保。省、市、县健全了贫困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省财政按照小学600元、初中600标准,硬性规定苏南、苏中、苏北贫困学生资助比例,资助资金使用纳入政府督导考核内容,列入教育现代化监测指标。高度重视残疾少年儿童,全省126所特殊教育学校100%达到合格特教学校标准,其中60%以上达到省定现代化办学学校标准。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按照普通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6至8倍的标准安排,并全面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苏南市、县政府健全了“两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和公共服务机制,110万人外来务工随迁子女享受同城待遇,其中公办学校接纳率达86.58%。镇江市润州区还奖励接受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公办学校。苏北各地把关爱农村留守学生工作纳入社会管理创新体系,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关爱网络,优先满足农村留守学生进入寄宿制学校学习。二是公办学校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全省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就推行就近入学、均衡分班的要求,不得通过考试录取学生,学校不得分好差班、快慢班和实验班。“从最后一名学生抓起”“不让一个学生掉队”成为许多公办学校提高教学质量的金科玉律。三是社会慈善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纷纷解囊相助,形成政府主导、学校联动、社会参与的资助体系,决不让一名家庭处境不利的学生因贫而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