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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八张责任清单”加强青少年近视防控

作者:孙迎迎 发布时间:2021-06-16 来源: 《江苏教育报》

  本报讯(通讯员 孙迎迎)日前,泰州市出台《泰州市教育系统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责任清单》(以下简称《责任清单》),明确市(区)教育局局长、校长(园长)、校医(保健教师)、班主任、任课教师、视力保护委员、家长、学生等8个主体的近视防控责任,并将近视防控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确保完成儿童青少年近视率每年下降1%的目标。

  《责任清单》要求,市(区)教育局局长负责牵头做好本地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定期对学校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进行考核评议等。校长(园长)负责将近视防控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完成每年4次视力筛查,建立学生视力档案,配足配齐学校近视防控管理队伍等。

  校医(保健教师)负责协助校长制订学校近视防控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定期对班主任、教师、学生视力保护委员、学生及家长进行近视防控知识培训等。班主任负责配合校医(保健教师)完成视力监测任务,定期与家长联系,督促家长配合做好学生的视力保护工作等。任课教师负责优化教学和作业量,减轻学业负担,控制多媒体设备教学使用时间等。

  学生视力保护委员负责配合校医、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做好班级近视防控工作、近视防控知识宣传、视力筛查,督促班级学生端正读写姿势等。家长负责培养学生家庭用眼习惯,控制家庭电子产品使用时间等。学生要掌握正确的读写姿势,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确保体育锻炼时间,积极参与爱眼文化节等。

  近年来,泰州市深化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建设,积极实施“近视防控十大行动”。2021年,该市开展对市(区)、学校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完成40所学校的教室灯光改造。

责任编辑:周灵

泰州“八张责任清单”加强青少年近视防控
发布时间:2021-06-16   
来       源:《江苏教育报》  

  本报讯(通讯员 孙迎迎)日前,泰州市出台《泰州市教育系统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责任清单》(以下简称《责任清单》),明确市(区)教育局局长、校长(园长)、校医(保健教师)、班主任、任课教师、视力保护委员、家长、学生等8个主体的近视防控责任,并将近视防控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确保完成儿童青少年近视率每年下降1%的目标。

  《责任清单》要求,市(区)教育局局长负责牵头做好本地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定期对学校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进行考核评议等。校长(园长)负责将近视防控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完成每年4次视力筛查,建立学生视力档案,配足配齐学校近视防控管理队伍等。

  校医(保健教师)负责协助校长制订学校近视防控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定期对班主任、教师、学生视力保护委员、学生及家长进行近视防控知识培训等。班主任负责配合校医(保健教师)完成视力监测任务,定期与家长联系,督促家长配合做好学生的视力保护工作等。任课教师负责优化教学和作业量,减轻学业负担,控制多媒体设备教学使用时间等。

  学生视力保护委员负责配合校医、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做好班级近视防控工作、近视防控知识宣传、视力筛查,督促班级学生端正读写姿势等。家长负责培养学生家庭用眼习惯,控制家庭电子产品使用时间等。学生要掌握正确的读写姿势,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确保体育锻炼时间,积极参与爱眼文化节等。

  近年来,泰州市深化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建设,积极实施“近视防控十大行动”。2021年,该市开展对市(区)、学校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完成40所学校的教室灯光改造。

责任编辑:周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