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通讯员 王云峰)近日,苏州市委、市政府发布《苏州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立足党委政府、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用人单位等5个关键主体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共形成5大改革工程,52项具体改革推进举措,精准施策、靶向用力。
在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改革方面,《方案》提出,要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营造良好的教育发展生态,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
在学校评价改革方面,《方案》要求,完善幼儿园评价,坚决克服“小学化”倾向,科学规范办园。优化中小学校评价,完善义务教育学校质量评价和监测体系,规范义务教育阶段考试行为。普通高中突出评价学校全面育人、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完善中等职业学校评价,重点评价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扩大行业企业参与评价。优化高等学校评价,健全针对苏州不同类型高校的绩效考核评价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强化评价结果运用。
在教师评价改革方面,《方案》明确,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将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评优奖励的首要要求。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在绩效分配、职务职称评聘、岗位晋级考核、评优评先中的比重。强化一线学生工作,将思政课教师、辅导员或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作为学校党政管理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条件。
在学生评价改革方面,《方案》提出,树立科学成才观念,坚决改变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不得公开学生考试成绩、排名,创新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办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在用人评价改革方面,《方案》要求,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打破年龄、资历、学历等限制,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的用人机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苏从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