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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两部门发布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实施意见

作者:王 玭 发布时间:2021-03-24 来源: 江苏教育报

  本报讯(记者 王玭)近日,省体育局、省教育厅联合发布《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体育课不再为文化课“让道”,而是与文化课同等重要,中考体育分值权重应占各设区市中考总分值的10%以上。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江苏基本形成教学体系规范、训练构架完整、竞赛体系完备、人才渠道畅通、保障机制健全的体教融合工作机制和模式;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不断增强,自主锻炼习惯逐步养成,普遍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达95%以上。到2035年,全省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状况明显改善,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率60%以上,每人掌握2项以上运动技能。

  为实现上述目标,《实施意见》明确,江苏将全面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大力普及幼儿体育活动,推进快乐体操、趣味田径等项目在幼儿园和小学低年级阶段的开展;增加体育中考分数占比,让家长、学校和学生更加重视日常体育锻炼;完善对口单招政策,科学设置体育成绩加分占比,畅通运动员升学渠道。

  《实施意见》要求,要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统筹规划省级青少年竞赛,建立统一的运动员注册认证和裁判员信息系统,规范竞赛组织标准;调整省运会青少年部的奖项设置,设立学校体育工作奖,提高学校组织青少年体育工作的积极性;鼓励省内高校、高中联办省优秀运动队和高水平运动队,扩大优秀运动队的办队规模和内涵。

  《实施意见》指出,要健全青少年体育训练布局,到2025年,创建省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1500所;持续推进青少年体育训练“5621”计划,即每个县(市、区)至少推动5个运动项目,每个项目至少布局6所小学、2所初中、1所高中;通过省、市两级体育行政部门共同投入、共同支持,逐步建成一批省级青少年高水平单项运动业余训练点,充实和完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

责任编辑:陈路

我省两部门发布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1-03-24   
来       源:江苏教育报  

  本报讯(记者 王玭)近日,省体育局、省教育厅联合发布《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体育课不再为文化课“让道”,而是与文化课同等重要,中考体育分值权重应占各设区市中考总分值的10%以上。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江苏基本形成教学体系规范、训练构架完整、竞赛体系完备、人才渠道畅通、保障机制健全的体教融合工作机制和模式;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不断增强,自主锻炼习惯逐步养成,普遍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达95%以上。到2035年,全省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状况明显改善,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率60%以上,每人掌握2项以上运动技能。

  为实现上述目标,《实施意见》明确,江苏将全面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大力普及幼儿体育活动,推进快乐体操、趣味田径等项目在幼儿园和小学低年级阶段的开展;增加体育中考分数占比,让家长、学校和学生更加重视日常体育锻炼;完善对口单招政策,科学设置体育成绩加分占比,畅通运动员升学渠道。

  《实施意见》要求,要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统筹规划省级青少年竞赛,建立统一的运动员注册认证和裁判员信息系统,规范竞赛组织标准;调整省运会青少年部的奖项设置,设立学校体育工作奖,提高学校组织青少年体育工作的积极性;鼓励省内高校、高中联办省优秀运动队和高水平运动队,扩大优秀运动队的办队规模和内涵。

  《实施意见》指出,要健全青少年体育训练布局,到2025年,创建省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1500所;持续推进青少年体育训练“5621”计划,即每个县(市、区)至少推动5个运动项目,每个项目至少布局6所小学、2所初中、1所高中;通过省、市两级体育行政部门共同投入、共同支持,逐步建成一批省级青少年高水平单项运动业余训练点,充实和完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

责任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