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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强支撑体系,提升县域教科研能力水平

作者:吴启龙 发布时间:2022-09-16 来源: 江苏教育报

  ■吴启龙

  在当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阶段,区域基础教育教科研工作深刻影响着新时代学生核心素养的培育。徐州市教育局从本地区教科研事业发展实际出发,着力破解制约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多措并举,创新实践,切实加强县域教科研能力建设,做优做强教科研支撑体系,促进全市基础教育教科研事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精准定位县域教科研能力 建设的突出问题及核心任务

  2021年初,徐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开展全市教科研工作情况专项调研,梳理出县域教科研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人员数量不足。全市各县(市、区)教科研人员241人,兼任两门以上学段学科的达77人,外聘兼职学科教研员23人,按照每学段每学科要配备至少1名专职教研员的标准,全市教科研人员缺口达百余人。二是管理体制不顺。县域教师发展中心“四合一”机构重组使教科研机构的完整性和独立性受到影响,一定程度上割裂了教科研工作的组织管理体系。三是队伍老化严重。县域教科研队伍年龄结构失衡,平均年龄47.8周岁,部分地区达50周岁以上。四是名师比例偏低。县区教科研人员中,取得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者仅占9.4%,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占比更小,县区、学段、学科间名优教师数量差异显著。

  针对徐州基础教育体量庞大、城乡二元结构特征显著、县域教科研事业发展不均衡不充分的情况,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对于健全教育科研机构体系、强化教育科研队伍建设的要求,依据《江苏省“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推动苏北地区发展要适应人口变化和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规划定位,徐州市教育局以优化县区教研工作、提高教研发展水平、促进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为总目标,制订出台《关于加强县(市、区)教研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将创新县域教科研体制机制、优化教科研队伍结构、提高教科研规范化水平等作为教科研体系建设的核心任务。

  研制开发教科研发展评估 标准体系和教研课程

  在省市教育行政领导和高校专家的指导下,徐州市研制了《徐州市基础教育教研员专业标准》《县(市、区)教研员年度发展性评价指标体系》《徐州市基础教育教研发展水平评估指标》,建立了系统性的教科研体系建设评价标准。《徐州市基础教育教研员专业标准》是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教研员队伍机构人员招聘、选调的基本依据和全体教科研人员自身专业发展的主要依据,具体包括:职业素养、教研能力和管理服务3个一级指标;政治思想、理论水平、专业修养、创新意识、课程能力、研究能力、管理能力、服务能力和教育指导等9个二级指标;主要标准28个。《县(市、区)教研员年度发展性评价指标体系》是针对教科研人员个体年度工作成效设定的考核评价标准,是教科研人员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优评先及退出机制的依据,具体包括:职业素养、履职情况、工作绩效和附加项4个一级指标;思想作风、专业素养、教学研究、课程指导、培训服务、团队建设、质量管理、教师成长、专业引领、专业学习、学术水平、品牌项目、教研创新等13个二级指标;主要标准27个。《徐州市基础教育教研发展水平评估指标》是针对县(市、区)教研机构的发展水平设定的评价标准体系,该体系的一级指标包含教研机构的教研作风、教研体系、制度建设、教研实效、附加项等5项;二级指标包含思想建设、教研职责、机构设置、队伍建设、机制保障、管理制度、教研制度、课程管理、教学研究、教学质量以及特色工作和教学典型等12项;主要评估标准和要求共30项。以上三个评价标准成为徐州市教育行政部门评估、促进县域教科研能力提升的重要标准依据。

  基于教科研队伍建设、学科课程建设、教育质量评价改革、教研员专业素养等方面的要求,徐州市开发实施教科研人员“教研四力”自主学习课程。一是理论(政策)转化力,即教科研人员在教科研工作情境中,对相关领域教育教学理论和教育改革政策学习研究和贯彻落实的能力;二是课程领导力,即履行教科研工作职能所需要的教育管理、专业指导能力以及组织各项教研活动的能力;三是管理指导力,即引领广大教师进行国家课程实践,开展校本课程研究,设计开发优质课程资源的能力;四是教研创新力,即优化改进教研方式、提升教研针对性、有效性,促进教研转型的能力。

  扎实推进县域教科研 能力建设九大项目

  实施教研员配备达标工程。依据《徐州市基础教育教研员专业标准》,各县区从教研员职称、学历、教学实绩和教研能力等方面规范教研员选拔、使用、管理制度,及时充实教研员队伍,增强教研活力。在两年内,各县区每学段每学科要配备至少1名符合任职条件、具有一定教研经验和指导管理能力的专职教研员,同时,配备一定数量的兼职教研员参与县区重要教研活动,承担学科学术引领、教科研组织管理职责。

  推进教科研人员专业素养提升项目。县区教研机构指导教科研人员制订个人专业发展三年规划,加强对教科研人员个人业务能力、学术水平及参加培训研修的管理考核,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教科研人员学术管理考核机制,实施教科研人员年度学术规划和报告制度,持续提升教科研人员专业水平。

  优化创新教科研管理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小学、初中、高中全学段一体化的教研管理体系,避免分学段人为割裂教研机构的组织管理体制。二是探索跨学段、跨学科的区域教研融合机制,将立德树人的要求有机融入教育科研全过程。三是落实教科研质量管理机制,解决教科研质量评价体系中的实际问题,有效提升教科研人员指导学校和教师改进教育教学活动的能力。

  开展教科研人员年度绩效考核。依据《县(市、区)教研员年度发展性评价指标体系》,实施县(市、区)教研员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建立县(市、区)教研员准入、退出制度,促进教研人员和一线教师的岗位流动,充分调动教研人员研究教育改革问题、履行教研职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加强育人关键环节研究。落实教育评价改革研究,推动建立以发展核心素养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指导学校和教师将课程教学、作业设计、考试评价等育人关键环节以及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工作、课后延时服务等教育改革要求作为重点任务,开展校本教研活动。

  完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制订、推行区域教学质量评价、学校教学质量评价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等系统性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各学段教学质量过程评价、增值评价、综合评价的研究和实践,把县区学科教学质量评价与教科研人员工作挂钩,提升县区教科研工作对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贡献度。

  打造教研特色品牌项目。落实落细“教研六化要求”,重视教研成果的物化和转化,推进教研成果普及运用,以基础教育质量发展进程中的重难点问题为研究对象,打造本地区教研特色项目和品牌项目,促进教研文化创新。

  建立教科研成果奖评选制度。每两年面向全市征集教研成果,开展优秀教研成果评选,鼓励教科研人员、教科研机构多出成果,出好成果。

  实施教科研机构发展水平等级评估。依据《徐州市基础教育教研发展水平评估指标》,开展两年一轮的教科研机构等级评估活动,对获得优秀等级的教科研机构予以表彰奖励,对不达标的教科研机构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到位。

  合力筑起区域教科研 体系建设的立法保障

  徐州市教育局在加强县域教科研能力建设的组织领导、落实各项具体要求的同时,积极通过地方立法将基础教育教科研建设方面的政策措施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增强制度的刚性,形成区域基础教育教科研事业发展合力,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2022年5月,《徐州市基础教育促进条例》经省第十三届人代会批准正式颁布实施,以地方法规形式对完善教育教学研究体系、开展县域教科研发展水平等级评估等作出明确规定,保障了教科研体系建设政策举措的长期有效。

  (作者系徐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责任编辑:陈路

做强支撑体系,提升县域教科研能力水平
发布时间:2022-09-16   
来       源:江苏教育报  
作       者:吴启龙

  ■吴启龙

  在当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阶段,区域基础教育教科研工作深刻影响着新时代学生核心素养的培育。徐州市教育局从本地区教科研事业发展实际出发,着力破解制约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多措并举,创新实践,切实加强县域教科研能力建设,做优做强教科研支撑体系,促进全市基础教育教科研事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精准定位县域教科研能力 建设的突出问题及核心任务

  2021年初,徐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开展全市教科研工作情况专项调研,梳理出县域教科研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人员数量不足。全市各县(市、区)教科研人员241人,兼任两门以上学段学科的达77人,外聘兼职学科教研员23人,按照每学段每学科要配备至少1名专职教研员的标准,全市教科研人员缺口达百余人。二是管理体制不顺。县域教师发展中心“四合一”机构重组使教科研机构的完整性和独立性受到影响,一定程度上割裂了教科研工作的组织管理体系。三是队伍老化严重。县域教科研队伍年龄结构失衡,平均年龄47.8周岁,部分地区达50周岁以上。四是名师比例偏低。县区教科研人员中,取得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者仅占9.4%,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占比更小,县区、学段、学科间名优教师数量差异显著。

  针对徐州基础教育体量庞大、城乡二元结构特征显著、县域教科研事业发展不均衡不充分的情况,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对于健全教育科研机构体系、强化教育科研队伍建设的要求,依据《江苏省“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推动苏北地区发展要适应人口变化和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规划定位,徐州市教育局以优化县区教研工作、提高教研发展水平、促进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为总目标,制订出台《关于加强县(市、区)教研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将创新县域教科研体制机制、优化教科研队伍结构、提高教科研规范化水平等作为教科研体系建设的核心任务。

  研制开发教科研发展评估 标准体系和教研课程

  在省市教育行政领导和高校专家的指导下,徐州市研制了《徐州市基础教育教研员专业标准》《县(市、区)教研员年度发展性评价指标体系》《徐州市基础教育教研发展水平评估指标》,建立了系统性的教科研体系建设评价标准。《徐州市基础教育教研员专业标准》是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教研员队伍机构人员招聘、选调的基本依据和全体教科研人员自身专业发展的主要依据,具体包括:职业素养、教研能力和管理服务3个一级指标;政治思想、理论水平、专业修养、创新意识、课程能力、研究能力、管理能力、服务能力和教育指导等9个二级指标;主要标准28个。《县(市、区)教研员年度发展性评价指标体系》是针对教科研人员个体年度工作成效设定的考核评价标准,是教科研人员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优评先及退出机制的依据,具体包括:职业素养、履职情况、工作绩效和附加项4个一级指标;思想作风、专业素养、教学研究、课程指导、培训服务、团队建设、质量管理、教师成长、专业引领、专业学习、学术水平、品牌项目、教研创新等13个二级指标;主要标准27个。《徐州市基础教育教研发展水平评估指标》是针对县(市、区)教研机构的发展水平设定的评价标准体系,该体系的一级指标包含教研机构的教研作风、教研体系、制度建设、教研实效、附加项等5项;二级指标包含思想建设、教研职责、机构设置、队伍建设、机制保障、管理制度、教研制度、课程管理、教学研究、教学质量以及特色工作和教学典型等12项;主要评估标准和要求共30项。以上三个评价标准成为徐州市教育行政部门评估、促进县域教科研能力提升的重要标准依据。

  基于教科研队伍建设、学科课程建设、教育质量评价改革、教研员专业素养等方面的要求,徐州市开发实施教科研人员“教研四力”自主学习课程。一是理论(政策)转化力,即教科研人员在教科研工作情境中,对相关领域教育教学理论和教育改革政策学习研究和贯彻落实的能力;二是课程领导力,即履行教科研工作职能所需要的教育管理、专业指导能力以及组织各项教研活动的能力;三是管理指导力,即引领广大教师进行国家课程实践,开展校本课程研究,设计开发优质课程资源的能力;四是教研创新力,即优化改进教研方式、提升教研针对性、有效性,促进教研转型的能力。

  扎实推进县域教科研 能力建设九大项目

  实施教研员配备达标工程。依据《徐州市基础教育教研员专业标准》,各县区从教研员职称、学历、教学实绩和教研能力等方面规范教研员选拔、使用、管理制度,及时充实教研员队伍,增强教研活力。在两年内,各县区每学段每学科要配备至少1名符合任职条件、具有一定教研经验和指导管理能力的专职教研员,同时,配备一定数量的兼职教研员参与县区重要教研活动,承担学科学术引领、教科研组织管理职责。

  推进教科研人员专业素养提升项目。县区教研机构指导教科研人员制订个人专业发展三年规划,加强对教科研人员个人业务能力、学术水平及参加培训研修的管理考核,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教科研人员学术管理考核机制,实施教科研人员年度学术规划和报告制度,持续提升教科研人员专业水平。

  优化创新教科研管理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小学、初中、高中全学段一体化的教研管理体系,避免分学段人为割裂教研机构的组织管理体制。二是探索跨学段、跨学科的区域教研融合机制,将立德树人的要求有机融入教育科研全过程。三是落实教科研质量管理机制,解决教科研质量评价体系中的实际问题,有效提升教科研人员指导学校和教师改进教育教学活动的能力。

  开展教科研人员年度绩效考核。依据《县(市、区)教研员年度发展性评价指标体系》,实施县(市、区)教研员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建立县(市、区)教研员准入、退出制度,促进教研人员和一线教师的岗位流动,充分调动教研人员研究教育改革问题、履行教研职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加强育人关键环节研究。落实教育评价改革研究,推动建立以发展核心素养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指导学校和教师将课程教学、作业设计、考试评价等育人关键环节以及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工作、课后延时服务等教育改革要求作为重点任务,开展校本教研活动。

  完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制订、推行区域教学质量评价、学校教学质量评价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等系统性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各学段教学质量过程评价、增值评价、综合评价的研究和实践,把县区学科教学质量评价与教科研人员工作挂钩,提升县区教科研工作对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贡献度。

  打造教研特色品牌项目。落实落细“教研六化要求”,重视教研成果的物化和转化,推进教研成果普及运用,以基础教育质量发展进程中的重难点问题为研究对象,打造本地区教研特色项目和品牌项目,促进教研文化创新。

  建立教科研成果奖评选制度。每两年面向全市征集教研成果,开展优秀教研成果评选,鼓励教科研人员、教科研机构多出成果,出好成果。

  实施教科研机构发展水平等级评估。依据《徐州市基础教育教研发展水平评估指标》,开展两年一轮的教科研机构等级评估活动,对获得优秀等级的教科研机构予以表彰奖励,对不达标的教科研机构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到位。

  合力筑起区域教科研 体系建设的立法保障

  徐州市教育局在加强县域教科研能力建设的组织领导、落实各项具体要求的同时,积极通过地方立法将基础教育教科研建设方面的政策措施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增强制度的刚性,形成区域基础教育教科研事业发展合力,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2022年5月,《徐州市基础教育促进条例》经省第十三届人代会批准正式颁布实施,以地方法规形式对完善教育教学研究体系、开展县域教科研发展水平等级评估等作出明确规定,保障了教科研体系建设政策举措的长期有效。

  (作者系徐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责任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