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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部署寒假期间校外培训专项治理工作

作者:王艳芳 发布时间:2023-01-13 来源: 江苏教育报

  本报讯(记者 王艳芳)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治理工作要求,坚决防止校外培训加重学生课外负担,让广大中小学生度过健康、温馨、有意义的假期,近日,我省“双减”工作省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专门通知,并召开全省视频调度会,部署寒假期间全省校外培训专项治理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双减”工作联席会议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制订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细化部门职责分工,聚焦重点场所、重点机构、重点时段和突出问题,做到治理工作全覆盖。凝聚各部门力量,不断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通过多种方式将专项治理要求及时传达到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乡镇(街道)、社区网格、中小学校、学生和家长、培训机构。

  通知强调,各地要健全违规培训预防机制,将隐形变异学科类校外培训防范治理纳入社区街道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强化对中小学在职教师、转型机构、托管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离职教师等重点机构和重点人员的教育引导。综合运用网格化排查、“四不两直”巡查、“日查+夜查”“联检+抽检”等方式开展联合检查,严防“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以及以冬令营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对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参加培训开展专项排查整治。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大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价格监测和调控力度,深入检查其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以及收费公示、收费项目、收费票据等内容,严格落实“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政策要求,加快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资质审核和审批工作。

  通知强调,各地要积极发挥中小学校主阵地作用,通过召开班会、家长会等形式,积极引导家长履行好家庭教育责任,合理安排学生寒假期间的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各地要公布违规培训监督举报电话、邮箱等,发挥社会监督员等监督力量作用,通过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努力,营造全社会良好的育人氛围。

责任编辑:陈路

我省部署寒假期间校外培训专项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3-01-13   
来       源:江苏教育报  
作       者:王艳芳

  本报讯(记者 王艳芳)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治理工作要求,坚决防止校外培训加重学生课外负担,让广大中小学生度过健康、温馨、有意义的假期,近日,我省“双减”工作省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专门通知,并召开全省视频调度会,部署寒假期间全省校外培训专项治理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双减”工作联席会议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制订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细化部门职责分工,聚焦重点场所、重点机构、重点时段和突出问题,做到治理工作全覆盖。凝聚各部门力量,不断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通过多种方式将专项治理要求及时传达到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乡镇(街道)、社区网格、中小学校、学生和家长、培训机构。

  通知强调,各地要健全违规培训预防机制,将隐形变异学科类校外培训防范治理纳入社区街道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强化对中小学在职教师、转型机构、托管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离职教师等重点机构和重点人员的教育引导。综合运用网格化排查、“四不两直”巡查、“日查+夜查”“联检+抽检”等方式开展联合检查,严防“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以及以冬令营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对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参加培训开展专项排查整治。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大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价格监测和调控力度,深入检查其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以及收费公示、收费项目、收费票据等内容,严格落实“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政策要求,加快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资质审核和审批工作。

  通知强调,各地要积极发挥中小学校主阵地作用,通过召开班会、家长会等形式,积极引导家长履行好家庭教育责任,合理安排学生寒假期间的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各地要公布违规培训监督举报电话、邮箱等,发挥社会监督员等监督力量作用,通过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努力,营造全社会良好的育人氛围。

责任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