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启动师范院校标准化建设。我省制定《江苏省师范专科学校规范化建设意见》《关于加强高等师范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明确要求,教育事业人、财、物的分配要突出师范教育,每年教育事业费的增长部分和教育基建投资要优先满足师范院校的需要。
1987年,中小学全面实行教师职务聘任制。国家教委召开全国中小学实行教师职务聘任制工作会议,并制定相应的配套文件。据此,我省对中小学实行教师职务聘任工作进行总体部署,推动以全员聘用合同制度为核心的用人制度改革,对提高办学效益和教育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
1990年,成立江苏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为加强对中小学教师培训的业务指导,1990年1月,省教委批准成立江苏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江苏省小学教师培训中心。1992年2月,成立江苏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
1992年,启动师范专科学校标准化建设。我省根据国家教委印发的师范专科学校建设标准和江苏实际,对师专办学资源进行适当整合。经过一年多的建设,师范专科学校的各项指标均有较大提升。1993年,国家教委在江苏召开师范专科学校建设现场会。
1996年,实施中师办学条件标准化评估。1996年11月,省政府在南京召开全省师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九五”期间全省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会后,省教委印发《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九五”计划》《江苏省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九五”计划》《江苏省教师队伍管理暂行办法》。从当年开始,我省组织实施中师办学条件标准化评估,到1999年,全省36所中师全面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
2002年,实施教师资格制度。2002年,省教育厅制定《江苏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暂行)》等文件,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
2003年,特级教师评选和管理步入正常轨道。2003年,省教育厅印发《江苏省中小学特级教师评选暂行办法》《江苏省中小学特级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特级教师评选和管理步入正常轨道。
2005年,增设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档次。省教育厅拟定《江苏省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试行)》,经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印发。从2006年开始,全省普通中学开展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评聘试点工作,首批145名教师获得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
2007年,探索师范生免费培养和定向培养。省教育厅制定《江苏省师范生免费教育方案》和《江苏省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方案》,鼓励和支持有关市县探索师范生免费教育、定向培养的试点工作。年内,全省实施万名大学生支援农村教育工程,实施学费返还等优惠政策,选派师范院校毕业生到经济薄弱地区农村学校任教。
2009年,启动“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在全省范围内分4批共选拔200名特级教师进行培养,其中教师120名、校长80名。这是我省基础教育领域最高规格的人才工程,培养周期为5年。
2010年,开展“江苏特聘教授”选聘工作。为加强我省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决定在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实施“江苏特聘教授计划”。江苏特聘教授计划聘期3年,选聘人数根据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需求动态调整。
2010年,实施教职工岗位聘任制。从当年起,我省统一部署开展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全面实行教职工岗位聘任制,建立健全教师转岗和退出机制;改革学校用人制度,对教师实行分类聘任、分类管理和分类考评;科学合理确定教职工编制标准,完善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校长选拔任用机制,建立校长职业资格制度和职级制度。
2012年,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普通高中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比例达20%以上,全省中小学特级教师占中小学教师总数的比例达5‰,高职高专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分别达85%、75%以上。
2015年,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该办法提出八项重点任务,主要包括优先补足配齐乡村学校教师、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切实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加快建立符合乡村教师特点的职称评审办法、大力促进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等。
2015年,“乡村骨干教师培育站”启动。省教育厅创新教师培训形式,启动“乡村骨干教师培育站”工作,带动进站学员的成长,促进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推动了其所在学校的发展。培育站让一批乡村教师消除了职业倦怠,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越来越多的教师安心扎根乡村。
2016年,招收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有关乡村教师补充的政策规定,我省从2016年起实施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培养一批“下得去、留得住、一专多能、素质全面的本土化乡村教师”。
2018年,在全国率先部署教师教育创新行动。2018年4月,《江苏省教师教育创新行动计划(2018-2022年)》出台,在全国率先部署教师教育创新行动,推动“高水平大学办师范,优秀学生读师范,优秀教师教师范,用优秀的人培养更优秀的人”。次年,南京大学设立陶行知教师教育学院,苏州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也先后成立教师教育学院。
2018年,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2018年12月,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细化未来江苏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具体实施路径,在师德建设、编制管理、工资待遇、交流轮岗、职称评聘等多个方面均有所创新和突破。《意见》提出启动“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引导广大教师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
2019年,完善中小学教师岗位管理。2019年9月,省人社厅、教育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对于乡村教师可超岗位聘用,在乡村中小学任教20年以上取得高级教师职称或在乡村中小学任教30年以上取得正高级教师职称的教师,学校没有相应岗位空缺的,可分别按人社部门核准的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数量的20%超岗位聘用,还明确了小学、幼儿园的中初级岗位可以分别贯通使用。
2019年,成立省师德建设宣传中心。2019年9月,省教育厅依托江苏教育报刊总社成立江苏省师德建设宣传中心,持续开展“江苏教师年度人物”推选等活动。
2020年,启动实施“苏教名家”培养工程。2020年6月,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启动实施“苏教名家”培养工程的意见》,遵循师德师风优先、育人实绩优先、吃苦奉献优先、发展潜力优先的原则,每年面向全省遴选50人为培养对象,培养周期3年,计划到2030年,全省遴选不同年龄层次的培养对象500人,力争通过培养,造就一批有创造力、有影响力的教育家型名教师、名校长、名专家。
2020年,深化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2020年9月,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印发《深化新时代江苏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办法》,提出经过5-10年时间,建立健全政府统筹管理、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深度融合的职业教育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机制。
2020年,为中小学教师减负。2020年11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通知》,明确提出集中整治与教育无关的各类事项;建立清单,依法依规开展督评考创等工作;区分性质,从严管理社会事务进校园;统筹规范,严控教师抽调借用和报表填写等。
2023年,深化做好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2023年5月,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学校科学编制校长教师交流轮岗3-5年规划和学年度交流计划,力争用3年时间推动交流轮岗工作取得明显进展,确保每年交流的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