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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江苏省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十佳研究生”和“十佳研究生团队”推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27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苏学研会〔2023〕5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含省委党校、科研院所):

  为引导广大青年切实担负起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和任务,不断开创“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新局面,推动我省研究生和研究生团队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广泛深入发展,根据《江苏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工程(2021-2025年)实施方案》中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提质增效推进计划”要求,选树一批具有家国情怀、强国之志和崇高追求的研究生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先进典型,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江苏省教育厅教育宣传中心(江苏教育报刊总社)联合开展第二届江苏省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十佳研究生”和“十佳研究生团队”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全省研究生培养单位在读研究生和研究生团队。

  二、推选名额

  实行限额推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推荐符合推选条件的研究生和研究生团队各1个。

  三、推选条件

  (一)江苏省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十佳研究生”推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家国情怀、强国之志和崇高追求,思想政治素质好;

  2.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专业实践,学思结合、知行合一,服务社会效果突出;或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积极践行志愿精神,志愿服务效果突出,服务时间长,事迹感人;

  3.无失范行为。

  (二)江苏省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十佳研究生团队”推选条件

  1.团队成员均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团队活动具有示范性;

  2.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专业实践,学思结合、知行合一,服务社会效果突出的实践团队;或在相关服务领域取得显著成效的志愿服务团队;

  3.团队具有规范的管理制度;

  4.团队开展活动时间2年以上,参与总人数不少于10人;

  5.团队成员无失范行为。

  四、推选程序

  (一)发布通知(3月下旬)

  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江苏省教育厅教育宣传中心(江苏教育报刊总社)联合发布活动通知。

  (二)材料填报(4月上旬—5月上旬)

  推荐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填报《第二届江苏省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十佳研究生”推荐表》(见附件1)和《第二届江苏省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十佳研究生团队”推荐表》(见附件2),同时按要求提交不超过2500字的参选事迹材料(见附件3)、照片1-2张,于5月5日前将纸质材料寄送至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33号江苏教育报刊总社A楼,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senews@qq.com,联系人:陈路,联系电话:025-86275702

  (三)专家推选(5月中旬—6月上旬)

  主办方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新闻单位、公益社团等各界代表组成推选委员会,通过材料审核、专家推选等环节,拟定第二届江苏省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十佳研究生”和“十佳研究生团队”及提名人选。

  (四)网上公示(6月中旬)

  主办方对拟定的第二届江苏省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十佳研究生”和“十佳研究生团队”及提名人选名单进行公示。

  (五)公布名单及宣传报道(6月下旬—7月中旬)

  在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第二届江苏省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十佳研究生”和“十佳研究生团队”推选结果并进行事迹宣传。

  (六)素材搜集(7月—8月)

  当选研究生和研究生团队报送相关优秀事迹视频素材。

  (七)表彰(9月初)

  在全省研究生“开学第一课”上进行表彰。

  五、相关要求

  各培养单位要充分认识我省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十佳研究生”和“十佳研究生团队”推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抓好落实。要坚持推选工作的严肃性,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把筛选关,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把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效应的研究生和研究生团队推选出来。要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确保推选质量。

  附件:1.第二届江苏省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十佳研究生”推荐表

       2.第二届江苏省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十佳研究生团队”推荐表

       3.参选事迹材料撰写要求

 

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 江苏省教育厅教育宣传中心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
2023年3月22日


 

 

 

 

 

责任编辑:陈路

关于开展第二届江苏省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十佳研究生”和“十佳研究生团队”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7   
来       源:江苏教育新闻网  
作       者:

苏学研会〔2023〕5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含省委党校、科研院所):

  为引导广大青年切实担负起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和任务,不断开创“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新局面,推动我省研究生和研究生团队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广泛深入发展,根据《江苏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工程(2021-2025年)实施方案》中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提质增效推进计划”要求,选树一批具有家国情怀、强国之志和崇高追求的研究生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先进典型,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江苏省教育厅教育宣传中心(江苏教育报刊总社)联合开展第二届江苏省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十佳研究生”和“十佳研究生团队”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全省研究生培养单位在读研究生和研究生团队。

  二、推选名额

  实行限额推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推荐符合推选条件的研究生和研究生团队各1个。

  三、推选条件

  (一)江苏省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十佳研究生”推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家国情怀、强国之志和崇高追求,思想政治素质好;

  2.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专业实践,学思结合、知行合一,服务社会效果突出;或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积极践行志愿精神,志愿服务效果突出,服务时间长,事迹感人;

  3.无失范行为。

  (二)江苏省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十佳研究生团队”推选条件

  1.团队成员均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团队活动具有示范性;

  2.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专业实践,学思结合、知行合一,服务社会效果突出的实践团队;或在相关服务领域取得显著成效的志愿服务团队;

  3.团队具有规范的管理制度;

  4.团队开展活动时间2年以上,参与总人数不少于10人;

  5.团队成员无失范行为。

  四、推选程序

  (一)发布通知(3月下旬)

  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江苏省教育厅教育宣传中心(江苏教育报刊总社)联合发布活动通知。

  (二)材料填报(4月上旬—5月上旬)

  推荐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填报《第二届江苏省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十佳研究生”推荐表》(见附件1)和《第二届江苏省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十佳研究生团队”推荐表》(见附件2),同时按要求提交不超过2500字的参选事迹材料(见附件3)、照片1-2张,于5月5日前将纸质材料寄送至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33号江苏教育报刊总社A楼,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senews@qq.com,联系人:陈路,联系电话:025-86275702

  (三)专家推选(5月中旬—6月上旬)

  主办方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新闻单位、公益社团等各界代表组成推选委员会,通过材料审核、专家推选等环节,拟定第二届江苏省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十佳研究生”和“十佳研究生团队”及提名人选。

  (四)网上公示(6月中旬)

  主办方对拟定的第二届江苏省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十佳研究生”和“十佳研究生团队”及提名人选名单进行公示。

  (五)公布名单及宣传报道(6月下旬—7月中旬)

  在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第二届江苏省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十佳研究生”和“十佳研究生团队”推选结果并进行事迹宣传。

  (六)素材搜集(7月—8月)

  当选研究生和研究生团队报送相关优秀事迹视频素材。

  (七)表彰(9月初)

  在全省研究生“开学第一课”上进行表彰。

  五、相关要求

  各培养单位要充分认识我省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十佳研究生”和“十佳研究生团队”推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抓好落实。要坚持推选工作的严肃性,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把筛选关,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把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效应的研究生和研究生团队推选出来。要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确保推选质量。

  附件:1.第二届江苏省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十佳研究生”推荐表

       2.第二届江苏省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十佳研究生团队”推荐表

       3.参选事迹材料撰写要求

 

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 江苏省教育厅教育宣传中心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
2023年3月22日


 

 

 

 

 

责任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