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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四届江苏省中小学“校园心理剧”创作活动的函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6-21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持续加强我省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进一步深化关爱青少年心理健康“润心行动”,推动校家社共同担负起关爱青少年心理健康的重要责任,培养广大青少年理性平和、乐观向上的健康心态,持续扩大“校园心理剧”这一我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公益活动的品牌影响,根据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省教育厅工作部署,决定在全省中小学校中开展第十四届江苏省中小学“校园心理剧”创作活动,由江苏省教育厅教育宣传中心(江苏教育报刊总社)承办,江苏教育新闻网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6月至2025年5月。

  二、活动对象

  全省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

  三、活动组别

  全部作品将分“小学组”“中学组”两个组别进行推选。

  四、作品类型

  1.舞台剧:由师生自编自导自演,借助舞台表演,呈现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典型案例,并拍摄成视频作品;

  2.微电影:由师生原创,拍摄成具有完整故事情节、反映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的“校园心理剧”视频作品;

  3.原创剧本:围绕典型的校园心理健康问题,通过文字脚本展现生动感人的情节和富有深意的主题,突出人物的心理冲突、行为矛盾以及演变过程等。

  五、内容要求

  剧本原创,主题鲜明,重点围绕“成长内在动力的激发引导、自我意识与人际沟通问题;青春期困扰问题;和谐亲子关系的建立与维护;未成年人的挫折教育、网络教育、生命教育、入学适应问题;留守儿童、随迁子女等特殊学生群体的心理健康教育”等内容进行创作。要求取材真实,案例典型,表演感人,贴近中小学生的学习生活。视频作品小学组不超过8分钟、中学组不超过10分钟,原创剧本篇幅控制在3000字左右。

  六、活动组织

  1.组织发动(2024年6月中旬至7月上旬)

  6月中旬印发活动函件,同时在江苏教育新闻网、“最美教育人”微信公众号开辟专题专栏,发布活动动态,通过多平台融合宣传扩大“校园心理剧”活动的辐射范围和品牌影响力。

  2.作品征集(2024年7月中旬至9月下旬)

  7月15日起,各参与学校可登录江苏教育新闻网(http://www.jsenews.com)“校园心理剧”创作活动专题网页在线提交参赛作品,“舞台剧”“微电影”作品需提交作品推荐表(见附件1)、视频作品(格式:MP4、不超过500MB)、作品脚本(见附件2),原创剧本仅需提交文字脚本(word格式)。

  作品可由学校报送,也可由各设区、县(市、区)教育局集中统一报送。每所学校最多可报送2部作品。九年一贯制学校可分小学部、初中部分别报送。联系人:陈路,联系电话:025-86275702。

  3.剧目推选(2024年10月中旬至11月下旬)

  活动组委会邀请相关专家,分别对视频作品和文字脚本进行推选。

  4.媒体宣传(2024年12月中旬至2025年1月下旬)

  活动组委会遴选部分优秀作品,以专题节目的形式开展全媒体宣传推广活动。

  5.展演颁奖(2025年5月下旬)

  为扩大活动影响,组委会在全省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期间举办优秀剧目现场展演和颁奖活动。

  七、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置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以及“优秀原创剧本奖”若干。获奖名单在江苏教育新闻网、“最美教育人”微信公众号公布。

  八、其他相关要求

  1.各类作品均需为原创作品,作品的版权和内容需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不存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适合公开宣传展示。

  2.作品一经提交,视为作者同意将该作品的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基于宣传目的对作品的改编、汇编、互联网传播等)授予本次活动组织单位。对于优秀作品,组织单位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影视化开发、刻录光盘、编辑成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各类别作品原则上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附件:1.第十四届江苏省中小学“校园心理剧”作品推荐表

        2.第十四届江苏省中小学“校园心理剧”作品脚本示例 

 

江苏省教育厅教育宣传中心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
2024年6月20日

 

责任编辑:陈路

关于开展第十四届江苏省中小学“校园心理剧”创作活动的函
发布时间:2024-06-21   
来       源:江苏教育新闻网  
作       者: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持续加强我省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进一步深化关爱青少年心理健康“润心行动”,推动校家社共同担负起关爱青少年心理健康的重要责任,培养广大青少年理性平和、乐观向上的健康心态,持续扩大“校园心理剧”这一我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公益活动的品牌影响,根据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省教育厅工作部署,决定在全省中小学校中开展第十四届江苏省中小学“校园心理剧”创作活动,由江苏省教育厅教育宣传中心(江苏教育报刊总社)承办,江苏教育新闻网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6月至2025年5月。

  二、活动对象

  全省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

  三、活动组别

  全部作品将分“小学组”“中学组”两个组别进行推选。

  四、作品类型

  1.舞台剧:由师生自编自导自演,借助舞台表演,呈现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典型案例,并拍摄成视频作品;

  2.微电影:由师生原创,拍摄成具有完整故事情节、反映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的“校园心理剧”视频作品;

  3.原创剧本:围绕典型的校园心理健康问题,通过文字脚本展现生动感人的情节和富有深意的主题,突出人物的心理冲突、行为矛盾以及演变过程等。

  五、内容要求

  剧本原创,主题鲜明,重点围绕“成长内在动力的激发引导、自我意识与人际沟通问题;青春期困扰问题;和谐亲子关系的建立与维护;未成年人的挫折教育、网络教育、生命教育、入学适应问题;留守儿童、随迁子女等特殊学生群体的心理健康教育”等内容进行创作。要求取材真实,案例典型,表演感人,贴近中小学生的学习生活。视频作品小学组不超过8分钟、中学组不超过10分钟,原创剧本篇幅控制在3000字左右。

  六、活动组织

  1.组织发动(2024年6月中旬至7月上旬)

  6月中旬印发活动函件,同时在江苏教育新闻网、“最美教育人”微信公众号开辟专题专栏,发布活动动态,通过多平台融合宣传扩大“校园心理剧”活动的辐射范围和品牌影响力。

  2.作品征集(2024年7月中旬至9月下旬)

  7月15日起,各参与学校可登录江苏教育新闻网(http://www.jsenews.com)“校园心理剧”创作活动专题网页在线提交参赛作品,“舞台剧”“微电影”作品需提交作品推荐表(见附件1)、视频作品(格式:MP4、不超过500MB)、作品脚本(见附件2),原创剧本仅需提交文字脚本(word格式)。

  作品可由学校报送,也可由各设区、县(市、区)教育局集中统一报送。每所学校最多可报送2部作品。九年一贯制学校可分小学部、初中部分别报送。联系人:陈路,联系电话:025-86275702。

  3.剧目推选(2024年10月中旬至11月下旬)

  活动组委会邀请相关专家,分别对视频作品和文字脚本进行推选。

  4.媒体宣传(2024年12月中旬至2025年1月下旬)

  活动组委会遴选部分优秀作品,以专题节目的形式开展全媒体宣传推广活动。

  5.展演颁奖(2025年5月下旬)

  为扩大活动影响,组委会在全省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期间举办优秀剧目现场展演和颁奖活动。

  七、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置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以及“优秀原创剧本奖”若干。获奖名单在江苏教育新闻网、“最美教育人”微信公众号公布。

  八、其他相关要求

  1.各类作品均需为原创作品,作品的版权和内容需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不存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适合公开宣传展示。

  2.作品一经提交,视为作者同意将该作品的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基于宣传目的对作品的改编、汇编、互联网传播等)授予本次活动组织单位。对于优秀作品,组织单位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影视化开发、刻录光盘、编辑成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各类别作品原则上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附件:1.第十四届江苏省中小学“校园心理剧”作品推荐表

        2.第十四届江苏省中小学“校园心理剧”作品脚本示例 

 

江苏省教育厅教育宣传中心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
2024年6月20日

 

责任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