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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惩戒不可或缺

作者:许艳丽 发布时间:2018-12-05 来源: 《江苏教育报》

  ■许艳丽

  日前,某小学专门召开听证会,讨论如何把对学生的惩戒权“还”给老师。公开讨论惩戒权,在全国还是第一次。

  在推崇自由、张扬个性、尊重人性的现代社会,“以生为本”是一切教育教学行为的宗旨。“以生为本”就是要坚持在尊重学生人格的前提下,顺应学生身心发展规律,顺应教育教学规律。如若学生犯了错不去纠正,行为习惯出现偏差不去规范,个性方面出现问题不去引导,就是一种放纵,一种失职。

  纵观当前我国的教育法律法规,对教师的教育职责是明确要求的,对教师体罚行为也是明令禁止的,却没有为惩戒教育划出边界,学校为了规避风险,禁止教师使用惩戒手段,甚至连最起码的批评教育都不敢,生怕越过雷池,造成严重后果。

  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无论是行为还是价值观,都处于一个需要规范的重要阶段,学校教育就是要帮助其养成良好的习惯。适度的惩戒,可以让学生警醒,督促学生改正错误。

  惩戒的方式是多样的,其与体罚在理念、方法及适度上有天壤之别,体罚是对学生心理或生理造成较大伤害的一种行为,其伤害实质远大于教育意义;而惩戒则牢牢把握教育底线,直指学生心理,最终是为了学生的成长。在避免体罚的前提下,该小学提出了8种惩戒方式:批评、取消部分特权、没收、静坐、诵读、抽离、陪读等。其教育意义与适度原则得到了较好把握。

  当然,惩戒与体罚仅是一线之隔,稍有不慎,极有可能发生质变。伤害学生不说,同样也给教师及学校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学校敢于使用惩戒教育手段,自然会承担一定的管理风险。

责任编辑:陈路

合理惩戒不可或缺
发布时间:2018-12-05   
来       源:《江苏教育报》  

  ■许艳丽

  日前,某小学专门召开听证会,讨论如何把对学生的惩戒权“还”给老师。公开讨论惩戒权,在全国还是第一次。

  在推崇自由、张扬个性、尊重人性的现代社会,“以生为本”是一切教育教学行为的宗旨。“以生为本”就是要坚持在尊重学生人格的前提下,顺应学生身心发展规律,顺应教育教学规律。如若学生犯了错不去纠正,行为习惯出现偏差不去规范,个性方面出现问题不去引导,就是一种放纵,一种失职。

  纵观当前我国的教育法律法规,对教师的教育职责是明确要求的,对教师体罚行为也是明令禁止的,却没有为惩戒教育划出边界,学校为了规避风险,禁止教师使用惩戒手段,甚至连最起码的批评教育都不敢,生怕越过雷池,造成严重后果。

  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无论是行为还是价值观,都处于一个需要规范的重要阶段,学校教育就是要帮助其养成良好的习惯。适度的惩戒,可以让学生警醒,督促学生改正错误。

  惩戒的方式是多样的,其与体罚在理念、方法及适度上有天壤之别,体罚是对学生心理或生理造成较大伤害的一种行为,其伤害实质远大于教育意义;而惩戒则牢牢把握教育底线,直指学生心理,最终是为了学生的成长。在避免体罚的前提下,该小学提出了8种惩戒方式:批评、取消部分特权、没收、静坐、诵读、抽离、陪读等。其教育意义与适度原则得到了较好把握。

  当然,惩戒与体罚仅是一线之隔,稍有不慎,极有可能发生质变。伤害学生不说,同样也给教师及学校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学校敢于使用惩戒教育手段,自然会承担一定的管理风险。

责任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