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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全面复学复课

作者:董 康 发布时间:2020-05-22 来源: 《江苏教育报》

  本报讯(记者 董康)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防控工作已从应急状态转为常态化。为有序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包括校外培训机构)全面复学复课,省教育厅近日发出通知,就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稳妥有序推进学校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复学,尽快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复学复课。各高校要按照开学工作总体要求和备案批复的开学方案适时复学复课,凡已通过防疫工作现场检查验收的高校,应做到学校当开尽开、学生应到尽到。幼儿园实行按需弹性开园,凡已达到开园条件要求且经过验收的幼儿园要尽可能开园,家长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孩子是否入园。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强化学校相关人员防疫知识培训,加大对条件相对薄弱学校改善卫生基础设施和防疫物资配备支持力度,切实做好学校复学后疫情防控工作。要继续深化联防联控机制,做好校园相对封闭式管理,加强图书馆、体育馆、实验室、食堂、教室等密闭式场所管理,做好健康提示、健康管理和教室通风、消毒等工作。要坚持师生员工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落实入学入托晨(午)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和登记等防控措施,做好重点人群核酸和抗体检测、隔离观察工作。

  疫情给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业态带来了深刻变化,随着复学复课工作的全面展开,“疫后综合征”逐步显现。对此,通知指出,各地各校要抓住关键问题、突出矛盾,精准施策,尽快实现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化。

  一是科学调整教育教学安排。各地各校要把学生身心健康放在首位,统筹做好线上与线下教学安排的有机衔接,按照国家要求开齐开足各类课程,特别是要保障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正常开设,不得为追赶进度而加重学生日常课业负担。各地要加强学生作业和考试评价管理,遵照国家课程方案,严格控制难易度,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等级记分,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中小学要统筹考虑已开展线上教学、推迟放暑假等因素,合理安排好本学期教育教学计划,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提出课程教学安排指导意见。有些开学时间迟、教育教学时长受到较大影响的中小学学段和年级,可采取多种方式弥补课程教学时间的不足,相应的教育教学活动不得向家长收取任何费用。原则上高校开学两周内主要采取线上教学方式,根据疫情发展态势逐步恢复开展常态化教学活动。

  二是稳妥实施各类教育考试。要认真落实2020年江苏省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疫情防控方案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各级招考机构和相关学校切实做好考试疫情防控工作。要强化命题、考试、评卷、录取等关键环节管理,通过加强健康状况监测和公共场所消杀、优化进场流程、建立留观场所等防控措施,确保各类教育考试安全、可控。

  三是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各地各校要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百日冲刺”行动,大力开展毕业生就业“云服务”,适时举办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实施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苏北计划”等就业项目,协调组织、人社、国资等部门加快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聘进度,扩大招聘规模。要重点遴选一批面向应届毕业生的创业项目,创造更多就业岗位。要积极落实江苏、湖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一帮一”行动。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

  通知还要求各地各校积极推动落实民办学校扶持政策,在财政资金、税费减免、金融服务等方面,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特别是普惠性民办园的支持力度,确保民办幼儿园稳定健康发展。各地要争取出台优惠政策,将校外培训机构参照中小微企业,落实惠企政策,加大金融扶持力度,积极化解可能出现的停产歇业风险。此外,各地各校要按照要求,落实好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幼儿园和高校的收退费政策。省教育厅还将会同国家开发银行江苏分行出台规定,将受疫情影响无力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学生纳入还款救助范围。

责任编辑:陈路

我省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全面复学复课
发布时间:2020-05-22   
来       源:《江苏教育报》  

  本报讯(记者 董康)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防控工作已从应急状态转为常态化。为有序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包括校外培训机构)全面复学复课,省教育厅近日发出通知,就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稳妥有序推进学校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复学,尽快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复学复课。各高校要按照开学工作总体要求和备案批复的开学方案适时复学复课,凡已通过防疫工作现场检查验收的高校,应做到学校当开尽开、学生应到尽到。幼儿园实行按需弹性开园,凡已达到开园条件要求且经过验收的幼儿园要尽可能开园,家长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孩子是否入园。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强化学校相关人员防疫知识培训,加大对条件相对薄弱学校改善卫生基础设施和防疫物资配备支持力度,切实做好学校复学后疫情防控工作。要继续深化联防联控机制,做好校园相对封闭式管理,加强图书馆、体育馆、实验室、食堂、教室等密闭式场所管理,做好健康提示、健康管理和教室通风、消毒等工作。要坚持师生员工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落实入学入托晨(午)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和登记等防控措施,做好重点人群核酸和抗体检测、隔离观察工作。

  疫情给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业态带来了深刻变化,随着复学复课工作的全面展开,“疫后综合征”逐步显现。对此,通知指出,各地各校要抓住关键问题、突出矛盾,精准施策,尽快实现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化。

  一是科学调整教育教学安排。各地各校要把学生身心健康放在首位,统筹做好线上与线下教学安排的有机衔接,按照国家要求开齐开足各类课程,特别是要保障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正常开设,不得为追赶进度而加重学生日常课业负担。各地要加强学生作业和考试评价管理,遵照国家课程方案,严格控制难易度,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等级记分,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中小学要统筹考虑已开展线上教学、推迟放暑假等因素,合理安排好本学期教育教学计划,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提出课程教学安排指导意见。有些开学时间迟、教育教学时长受到较大影响的中小学学段和年级,可采取多种方式弥补课程教学时间的不足,相应的教育教学活动不得向家长收取任何费用。原则上高校开学两周内主要采取线上教学方式,根据疫情发展态势逐步恢复开展常态化教学活动。

  二是稳妥实施各类教育考试。要认真落实2020年江苏省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疫情防控方案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各级招考机构和相关学校切实做好考试疫情防控工作。要强化命题、考试、评卷、录取等关键环节管理,通过加强健康状况监测和公共场所消杀、优化进场流程、建立留观场所等防控措施,确保各类教育考试安全、可控。

  三是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各地各校要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百日冲刺”行动,大力开展毕业生就业“云服务”,适时举办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实施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苏北计划”等就业项目,协调组织、人社、国资等部门加快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聘进度,扩大招聘规模。要重点遴选一批面向应届毕业生的创业项目,创造更多就业岗位。要积极落实江苏、湖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一帮一”行动。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

  通知还要求各地各校积极推动落实民办学校扶持政策,在财政资金、税费减免、金融服务等方面,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特别是普惠性民办园的支持力度,确保民办幼儿园稳定健康发展。各地要争取出台优惠政策,将校外培训机构参照中小微企业,落实惠企政策,加大金融扶持力度,积极化解可能出现的停产歇业风险。此外,各地各校要按照要求,落实好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幼儿园和高校的收退费政策。省教育厅还将会同国家开发银行江苏分行出台规定,将受疫情影响无力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学生纳入还款救助范围。

责任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