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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省教育科技工会关于开展“2020江苏教师年度人物”推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9-11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苏教师函〔2020〕27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工会,各高校:

  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科技工会关于开展推选“江苏教师年度人物”活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今年9月起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2020江苏教师年度人物”推送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以“四有”好教师为目标,大力选树典型,弘扬高尚师德,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努力提高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让广大教师在教书育人岗位上为党和人民事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推选要求

  1.组织单位:省教育厅、省教育科技工会主办,江苏教育报刊总社承办。

  2.推选对象:在2020年全年工作中,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在教书育人、抗击疫情方面作出积极贡献的优秀教师。

  3.推选方式:采取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部门、工会组织推荐、社会推荐、个人自荐、媒体寻访等多种形式。

  4.推选条件: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具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和教育情怀,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事迹感人;突出师德第一评价标准,重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业绩普遍得到学校师生公认;不断更新教育观念,遵循教育规律,探索教育方法,以人格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受家长尊重、社会认可;在今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战役中,或奔赴第一线抗疫,或在社区当好志愿者,或延迟开学期间认真做好网上授课工作等。

  5.推选名额:请各地各校系统规划组织推选,原则上一校推选教师不超过1名,事迹材料须由所在学校校长和县(市、区)教育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推选教师要兼顾各级各类学校,同时向农村和乡镇学校倾斜。

  三、活动开展

  1.广泛发动(9月初):印发活动通知,省教育厅新闻办和江苏教育报刊总社在相关媒体同步发出“2020江苏教师年度人物推选活动”启事;各地各校积极动员师生参加推选活动。

  2.宣传推送(10—11月):各地可统一上报,也可分阶段推选上报。从10月起,“江苏教育发布”、江苏教育报刊总社所属各媒体平台,以及江苏工人报、江苏工会服务网等开设“2020江苏教师年度人物”专栏(专题网页),定期推送优秀教师全媒体报道。

  3.重点寻访(12月):对事迹特别感人的教师,江苏教育报刊总社将邀请中央、省级主流媒体,组织联合采访和宣传,讲好江苏优秀教师故事。

  4.组织评选(2021年1—2月):主办单位组织学生、家长、教师、媒体、专家代表进行评选,评选出10位“2020江苏教师年度人物”、10位“2020江苏教师年度人物”提名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发布,颁发证书。另设组织奖10个,颁发证书。

  根据活动结果,对事迹特别突出的典型,优先推荐省、市有关荣誉,优先参加省教育厅有关培养培训活动,优先安排省教育科技工会组织的疗休养等活动。

  四、其他事项

  各地各校要认真组织推选工作,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确保推出一大批立得住、叫得响、传得开的榜样人物。要加大联合发布、同步宣传力度,创新活动形式,增强社会公众参与度,努力营造社会各方关爱教师、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

  文字材料要以教师先进事迹为基础,找准亮点和感人点,表述生动准确。报送材料包括:2020江苏教师年度人物推选表(见附件)、被推荐人事迹(2000字之内)、图片2—3幅。纸质稿件寄至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33号江苏教育报刊总社《江苏教育报》编辑部收,邮编210036,注明江苏教师年度人物字样。电子邮件投至邮箱jiaoshiniandurenwu@163.com(邮件请以“设区市+县+学校+姓名”的方式命名,并以附件形式发送,材料正文中请留手机号码,便于联系)。联系人:许妍,025-86275671,86275704。

  附件:2020江苏教师年度人物推选表

省教育厅 省教育科技工会
2020年9月3日


责任编辑:陈路

省教育厅省教育科技工会关于开展“2020江苏教师年度人物”推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1   
来       源:江苏教育新闻网  
作       者:

苏教师函〔2020〕27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工会,各高校:

  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科技工会关于开展推选“江苏教师年度人物”活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今年9月起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2020江苏教师年度人物”推送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以“四有”好教师为目标,大力选树典型,弘扬高尚师德,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努力提高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让广大教师在教书育人岗位上为党和人民事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推选要求

  1.组织单位:省教育厅、省教育科技工会主办,江苏教育报刊总社承办。

  2.推选对象:在2020年全年工作中,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在教书育人、抗击疫情方面作出积极贡献的优秀教师。

  3.推选方式:采取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部门、工会组织推荐、社会推荐、个人自荐、媒体寻访等多种形式。

  4.推选条件: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具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和教育情怀,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事迹感人;突出师德第一评价标准,重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业绩普遍得到学校师生公认;不断更新教育观念,遵循教育规律,探索教育方法,以人格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受家长尊重、社会认可;在今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战役中,或奔赴第一线抗疫,或在社区当好志愿者,或延迟开学期间认真做好网上授课工作等。

  5.推选名额:请各地各校系统规划组织推选,原则上一校推选教师不超过1名,事迹材料须由所在学校校长和县(市、区)教育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推选教师要兼顾各级各类学校,同时向农村和乡镇学校倾斜。

  三、活动开展

  1.广泛发动(9月初):印发活动通知,省教育厅新闻办和江苏教育报刊总社在相关媒体同步发出“2020江苏教师年度人物推选活动”启事;各地各校积极动员师生参加推选活动。

  2.宣传推送(10—11月):各地可统一上报,也可分阶段推选上报。从10月起,“江苏教育发布”、江苏教育报刊总社所属各媒体平台,以及江苏工人报、江苏工会服务网等开设“2020江苏教师年度人物”专栏(专题网页),定期推送优秀教师全媒体报道。

  3.重点寻访(12月):对事迹特别感人的教师,江苏教育报刊总社将邀请中央、省级主流媒体,组织联合采访和宣传,讲好江苏优秀教师故事。

  4.组织评选(2021年1—2月):主办单位组织学生、家长、教师、媒体、专家代表进行评选,评选出10位“2020江苏教师年度人物”、10位“2020江苏教师年度人物”提名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发布,颁发证书。另设组织奖10个,颁发证书。

  根据活动结果,对事迹特别突出的典型,优先推荐省、市有关荣誉,优先参加省教育厅有关培养培训活动,优先安排省教育科技工会组织的疗休养等活动。

  四、其他事项

  各地各校要认真组织推选工作,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确保推出一大批立得住、叫得响、传得开的榜样人物。要加大联合发布、同步宣传力度,创新活动形式,增强社会公众参与度,努力营造社会各方关爱教师、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

  文字材料要以教师先进事迹为基础,找准亮点和感人点,表述生动准确。报送材料包括:2020江苏教师年度人物推选表(见附件)、被推荐人事迹(2000字之内)、图片2—3幅。纸质稿件寄至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33号江苏教育报刊总社《江苏教育报》编辑部收,邮编210036,注明江苏教师年度人物字样。电子邮件投至邮箱jiaoshiniandurenwu@163.com(邮件请以“设区市+县+学校+姓名”的方式命名,并以附件形式发送,材料正文中请留手机号码,便于联系)。联系人:许妍,025-86275671,86275704。

  附件:2020江苏教师年度人物推选表

省教育厅 省教育科技工会
2020年9月3日


责任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