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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父母已成“必修课”

作者:任素梅 发布时间:2021-10-27 来源: 江苏教育报

日前,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家庭教育由“家事”上升为“国事”——

做父母已成“必修课”

    ■本报记者 任素梅

  10月23日上午,丹阳市荆林学校报告厅,国家心理咨询师、丹阳市家校共育志愿服务团金牌组教师鞠秋红作题为《教育孩子,首先不输在家庭教育上》的讲座,该校200多名学生家长聆听。鞠秋红以详实的资料、典型的事例,阐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与此同时,家长们收到一则新闻推送“家长须依法带娃”。讲座结束后,他们纷纷表示,“这真是一场‘及时雨’。”

  当天,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该法明确提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法,不仅明确家庭教育的定义、明确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责任等,还为广大父母提出5个要求、6条指引,并贴心提出9种家庭教育方法。

  “养不教,父之过。”在徐州市高级中学校长秦晓华看来,我国从古至今都非常重视家庭教育,但把家庭教育这个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重要“国事”,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尚属首次。江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唐忠宝认为,长期以来,不少家长认为孩子是自己的,怎么教育别人管不了。而《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对上述错误认知予以纠偏。

  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儿童发展与家庭教育研究中心副主任殷飞表示,家庭教育本质上是家庭私生活,家长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具有较大的个体性。但是,促进家庭教育事业的发展需要家庭、社会、学校、政府等承担起各自责任,需要各方在家庭教育事业发展过程中协同合作。因此,要通过立法进行促进与规范。

  “依据《家庭教育促进法》,家长与孩子除了传统意义上的亲子关系之外,还具有新型的法律关系。”无锡市春城实验小学学生家长李智勇认为,这是依法治国在家庭教育的体现。作为家长,应该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学习做合格父母。

  对于不在父母身边的留守儿童,以及父母双方工作繁忙的双职工家庭,如何“依法带娃”“亲自养育”?《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国家和社会应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国家不要过度干预,但要有一定的支持举措。”王丽梅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也是一名教育工作者。在她看来,《家庭教育促进法》对家庭教育目标作了清晰界定,家庭教育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做到这些,不能单纯依靠哪一方,必须凝聚全社会的育人合力。

  盐城市日月路小学教师孙存英对此予以认同。她说,《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后,家长们更呼唤全社会都来重视家庭教育。家庭教育不是一家“独唱和独舞”,而应是多家“合唱和群舞”。家长们期盼建立多部门协作的家庭教育服务体系,关爱留守儿童等群体,创造条件让孩子和父母有更多的交流。

  苏州市吴江区青云小学教师赵加春表示,《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后,学校的功能职责将扩大并延伸,教师的教育指导将更为立体、多元,教师成为家庭教育的“点灯者”。镇江崇实女子中学校长祁刚表示,该校多年来实施“家长教育素质工程”,成效显著。《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后,学校将继续深化这一举措,以“规范学生家长行为”为抓手,为家庭创设双向、民主的交流平台。

  此次出台的《家庭教育促进法》还肩负着推进“双减”的重任。该法指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在盐城市盐都区实验小学校长王琴看来,《家庭教育促进法》多项规定呼应“双减”要求,将推动家庭教育更好地发挥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协同育人作用。南京市金陵汇文学校教师王晓庆说,家庭教育缺位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家长把孩子完全交给学校,有的把孩子放在培训机构。实际上,孩子的家庭教育应从父母开始。南通市通州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工委主任张进荣将“铸根培源”视为家庭教育的重要职责。他认为,家庭教育重在对孩子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的培养,教育方式更多的是通过日常生活的潜移默化和父母的言传身教。

  “‘双减’之后,孩子们在学校完成了作业,回家干什么?”盐城市第一小学校长雷燕说,《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家校配合是做好家庭教育的关键。“家长可以配合学校让孩子至少做好3件事——运动、劳动、阅读。如果能在这3件事上多发力,并坚持下去,一定能让孩子拥有幸福的童年。”

责任编辑:陈路

做父母已成“必修课”
发布时间:2021-10-27   
来       源:江苏教育报  
作       者:任素梅

日前,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家庭教育由“家事”上升为“国事”——

做父母已成“必修课”

    ■本报记者 任素梅

  10月23日上午,丹阳市荆林学校报告厅,国家心理咨询师、丹阳市家校共育志愿服务团金牌组教师鞠秋红作题为《教育孩子,首先不输在家庭教育上》的讲座,该校200多名学生家长聆听。鞠秋红以详实的资料、典型的事例,阐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与此同时,家长们收到一则新闻推送“家长须依法带娃”。讲座结束后,他们纷纷表示,“这真是一场‘及时雨’。”

  当天,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该法明确提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法,不仅明确家庭教育的定义、明确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责任等,还为广大父母提出5个要求、6条指引,并贴心提出9种家庭教育方法。

  “养不教,父之过。”在徐州市高级中学校长秦晓华看来,我国从古至今都非常重视家庭教育,但把家庭教育这个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重要“国事”,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尚属首次。江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唐忠宝认为,长期以来,不少家长认为孩子是自己的,怎么教育别人管不了。而《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对上述错误认知予以纠偏。

  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儿童发展与家庭教育研究中心副主任殷飞表示,家庭教育本质上是家庭私生活,家长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具有较大的个体性。但是,促进家庭教育事业的发展需要家庭、社会、学校、政府等承担起各自责任,需要各方在家庭教育事业发展过程中协同合作。因此,要通过立法进行促进与规范。

  “依据《家庭教育促进法》,家长与孩子除了传统意义上的亲子关系之外,还具有新型的法律关系。”无锡市春城实验小学学生家长李智勇认为,这是依法治国在家庭教育的体现。作为家长,应该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学习做合格父母。

  对于不在父母身边的留守儿童,以及父母双方工作繁忙的双职工家庭,如何“依法带娃”“亲自养育”?《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国家和社会应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国家不要过度干预,但要有一定的支持举措。”王丽梅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也是一名教育工作者。在她看来,《家庭教育促进法》对家庭教育目标作了清晰界定,家庭教育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做到这些,不能单纯依靠哪一方,必须凝聚全社会的育人合力。

  盐城市日月路小学教师孙存英对此予以认同。她说,《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后,家长们更呼唤全社会都来重视家庭教育。家庭教育不是一家“独唱和独舞”,而应是多家“合唱和群舞”。家长们期盼建立多部门协作的家庭教育服务体系,关爱留守儿童等群体,创造条件让孩子和父母有更多的交流。

  苏州市吴江区青云小学教师赵加春表示,《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后,学校的功能职责将扩大并延伸,教师的教育指导将更为立体、多元,教师成为家庭教育的“点灯者”。镇江崇实女子中学校长祁刚表示,该校多年来实施“家长教育素质工程”,成效显著。《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后,学校将继续深化这一举措,以“规范学生家长行为”为抓手,为家庭创设双向、民主的交流平台。

  此次出台的《家庭教育促进法》还肩负着推进“双减”的重任。该法指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在盐城市盐都区实验小学校长王琴看来,《家庭教育促进法》多项规定呼应“双减”要求,将推动家庭教育更好地发挥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协同育人作用。南京市金陵汇文学校教师王晓庆说,家庭教育缺位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家长把孩子完全交给学校,有的把孩子放在培训机构。实际上,孩子的家庭教育应从父母开始。南通市通州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工委主任张进荣将“铸根培源”视为家庭教育的重要职责。他认为,家庭教育重在对孩子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的培养,教育方式更多的是通过日常生活的潜移默化和父母的言传身教。

  “‘双减’之后,孩子们在学校完成了作业,回家干什么?”盐城市第一小学校长雷燕说,《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家校配合是做好家庭教育的关键。“家长可以配合学校让孩子至少做好3件事——运动、劳动、阅读。如果能在这3件事上多发力,并坚持下去,一定能让孩子拥有幸福的童年。”

责任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