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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三个确保”推动督导结果科学运用

作者:骆 敏 发布时间:2020-05-22 来源: 《江苏教育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审时度势,立足新时代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将教育督导工作提到前所未有的政治高度,对于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全领域、全口径、全支撑、全保障”的督导新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意见》赋予督导人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的新使命,全体教育督导人必将更有底气、锐气和正气。

  当前,基层教育督导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督导结果运用不畅是其中之一。如整改意见不受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重视,整改问责不力,没有真正起到震慑作用;督导结果与干部选任、问责和单位考核、奖惩等不能有效结合,督导的权威性和影响力还不够等。因此,必须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做到“三个确保”,让《意见》真正落地生根。

  确保督导工作精准化,增强结果运用指导性

  党中央的决策是高屋建瓴,宏观指导,作为基层督导部门则要更多聚焦微观,解决实际问题。以问题为导向,督导工作要沉下去,扎到底,督导结果运用要为基层教育明确方向,找到办法。

  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基层督导工作者,要勤勉务实,加强学习,提升专业化水平,成为教育管理的行家里手,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督得准”。在实践中不断改进督导方法,不断贴近基层学校实际,不断指导和引领学校发展,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教师队伍素质提升,确保“督得实”。通过实地查看、走访、问卷调查、听课等多渠道沟通信息,经常性进行督导活动,履职尽责,及时反馈、报告,重交流、促发展,确保“督得活”。工作中敢于动真碰硬,精准问责,有的放矢;“督”有责、“导”有方、“评”有力、“估”有度,确保“督得真”。只有做到“准、实、活、真”,督导结果才能令人信服,对督导对象才具有指导意义。

  确保督导工作规范化,增强结果运用权威性

  《意见》根据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强化了问责机制,提出八大举措,通过完善报告、规范反馈、强化整改、健全复查、落实激励、严肃约谈、建立通报、压实问责等八项制度的建立,增强教育督导的刚性约束,提高了教育督导的权威,强化了监督力度,为督导“长牙齿”提供了有力保障。基层督导部门要进一步推动督导流程专业化、制度化,将督导报告、整改结果、问责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特别要充分发挥组织部门、纪检部门等纳入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的作用,强化督导结果在人事任免、评优评先、约谈问责等方面的应用。让具体督导工作更科学、更规范,从而让督导结果在实际应用中更有权威性。

  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教育督导结果运用必须进入系统集成、协同有效的新阶段。相关部门作为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协同配合、联动推进。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形成精准、及时、深度的联动机制,着力健全长期、可靠、稳定的协同配合机制,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互通、监督互动,形成督导活力,汇聚督导合力,使教育督导结果运用高效,营造充满生机活力的教育改革发展新局面。

  确保督导问责的实体化,增强结果运用严肃性

  以往督导工作在问责层面缺乏应有的力度和有效度,根本原因在于问责实施主体不明确,整改措施虚化,整改方案责任难以压实。本次《意见》明确将组织部门、纪检部门作为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成员单位,并参与教育督导工作。这是落实教育督导问责实体化的重要标志。

  地方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各自职能,对教育督导结果优秀的被督导单位及有关负责人进行表彰;对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党和国家教育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的被督导单位,与其相关负责人约谈,并报送被督导单位所在地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备案。要进一步深化教育督导问责机制改革,细化教育督导问责的具体措施,以严格问责强化结果运用,树权威,增实效。把督导结果作为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被督导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等重要依据。对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整改不力、出现重特大教育安全事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敢于问责到底,勇于亮剑追责。

(宿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骆敏)

责任编辑:陈路

落实“三个确保”推动督导结果科学运用
发布时间:2020-05-22   
来       源:《江苏教育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审时度势,立足新时代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将教育督导工作提到前所未有的政治高度,对于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全领域、全口径、全支撑、全保障”的督导新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意见》赋予督导人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的新使命,全体教育督导人必将更有底气、锐气和正气。

  当前,基层教育督导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督导结果运用不畅是其中之一。如整改意见不受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重视,整改问责不力,没有真正起到震慑作用;督导结果与干部选任、问责和单位考核、奖惩等不能有效结合,督导的权威性和影响力还不够等。因此,必须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做到“三个确保”,让《意见》真正落地生根。

  确保督导工作精准化,增强结果运用指导性

  党中央的决策是高屋建瓴,宏观指导,作为基层督导部门则要更多聚焦微观,解决实际问题。以问题为导向,督导工作要沉下去,扎到底,督导结果运用要为基层教育明确方向,找到办法。

  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基层督导工作者,要勤勉务实,加强学习,提升专业化水平,成为教育管理的行家里手,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督得准”。在实践中不断改进督导方法,不断贴近基层学校实际,不断指导和引领学校发展,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教师队伍素质提升,确保“督得实”。通过实地查看、走访、问卷调查、听课等多渠道沟通信息,经常性进行督导活动,履职尽责,及时反馈、报告,重交流、促发展,确保“督得活”。工作中敢于动真碰硬,精准问责,有的放矢;“督”有责、“导”有方、“评”有力、“估”有度,确保“督得真”。只有做到“准、实、活、真”,督导结果才能令人信服,对督导对象才具有指导意义。

  确保督导工作规范化,增强结果运用权威性

  《意见》根据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强化了问责机制,提出八大举措,通过完善报告、规范反馈、强化整改、健全复查、落实激励、严肃约谈、建立通报、压实问责等八项制度的建立,增强教育督导的刚性约束,提高了教育督导的权威,强化了监督力度,为督导“长牙齿”提供了有力保障。基层督导部门要进一步推动督导流程专业化、制度化,将督导报告、整改结果、问责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特别要充分发挥组织部门、纪检部门等纳入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的作用,强化督导结果在人事任免、评优评先、约谈问责等方面的应用。让具体督导工作更科学、更规范,从而让督导结果在实际应用中更有权威性。

  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教育督导结果运用必须进入系统集成、协同有效的新阶段。相关部门作为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协同配合、联动推进。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形成精准、及时、深度的联动机制,着力健全长期、可靠、稳定的协同配合机制,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互通、监督互动,形成督导活力,汇聚督导合力,使教育督导结果运用高效,营造充满生机活力的教育改革发展新局面。

  确保督导问责的实体化,增强结果运用严肃性

  以往督导工作在问责层面缺乏应有的力度和有效度,根本原因在于问责实施主体不明确,整改措施虚化,整改方案责任难以压实。本次《意见》明确将组织部门、纪检部门作为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成员单位,并参与教育督导工作。这是落实教育督导问责实体化的重要标志。

  地方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各自职能,对教育督导结果优秀的被督导单位及有关负责人进行表彰;对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党和国家教育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的被督导单位,与其相关负责人约谈,并报送被督导单位所在地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备案。要进一步深化教育督导问责机制改革,细化教育督导问责的具体措施,以严格问责强化结果运用,树权威,增实效。把督导结果作为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被督导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等重要依据。对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整改不力、出现重特大教育安全事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敢于问责到底,勇于亮剑追责。

(宿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骆敏)

责任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