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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智慧安防建设

作者:林 飞 发布时间:2020-05-27 来源: 《江苏教育报》

  本报讯(记者 林飞)为加快推进我省校园安防建设全面达标,推进智能安防技术深度运用,不断提升校园安防整体水平,切实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省教育厅和省公安厅近日就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智慧安防建设提出指导意见,要求从五个方面入手着力推进,确保全省学校物防建设和校园封闭管理达标率100%,校园视频监控和一键式紧急报警系统与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联网率100%,学校门外一定区域公安自建探头安装率100%。

  一是提升学校门口区域安防建设水平。指导意见要求,除门外区域无法通行汽车的学校外,我省各校要普遍安装石球、石墩、金属立柱、金属拒马等硬质防冲撞装置,有条件的还应安装预埋式升降柱,能有效阻止汽车驶入。有条件的学校要在周边接送学生的重点位置,增设微光智能摄像机,并加装人员跨线、人员徘徊滞留、危险物品识别等异常行为分析报警系统。公安机关要在学校门口区域逐步布建嗅探式智能感知设备,采集分析相关数据,服务支撑警务实战。有条件的地区,要在学校大门区域规划“高清视频监控识别区域”,安装人脸抓拍系统,对校园大门及门外50米范围内人员进行识别和预警。

  二是加强学校进出通道管理。有条件的学校要在门卫室安装访客登记系统,配备人证查验设备,实现外来人员进出校园全部留痕,同时可以设立访客通道并安装人脸识别一体化闸机。学校行人、非机动车进出口通道要安装门禁系统,通过刷卡、人脸识别等方式实现快速通过,人车混行的要安装全结构化摄像机,实现对区域内车辆、非机动车、人员的全目标检测抓拍和识别分析。学校机动车进出通道要安装车牌识别系统,智能提取车牌、车型、车标、颜色以及前排驾乘人员图像信息;学生上放学期间,应落实人车分流等安全管理制度,严防发生校园交通事故。

  三是加快学校重要部位安防建设。学校应修建完善高度不低于2米的实体防护围墙或其他实体屏障。校门口及教学楼、宿舍楼、礼堂、食堂、危险品储存室、实验室和室外人员集中活动区域等重要场所、部位,应布建视频监控并与学校安防监控室联网运行。有条件的学校可设置周界电子围栏系统等防攀爬设施,实现周界报警与监控联动,在适当区域部署具备语音提示、越界报警、视频取证等功能的感应报警系统。

  四是完善校园安防监控建设。学校应加强安防监控室建设,优化校园视频监控显示系统,并实现对各类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统一管理;规模大的学校宜设置独立的安防监控室。同时建立完善值班巡逻人员培训上岗、日常管理以及安防设施报修维护、突发事件警校联动等工作机制,保证安防监控室有专人值班,一旦发生案(事)件能够快速应对处置。

  五是加快建设学校安防管理平台。我省各地教育部门、公安机关将统筹推进本地校园安防管理平台智能化建设,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向教育部门的汇聚,向公安机关的融通。安防管理平台将整合当地社区基本信息、视频监控、人车抓拍、门禁管理、周界报警等数据,支持将多种通讯终端视讯融合通信、组会,实现远程巡检、统计分析、布控报警、应急指挥等功能,实现校园安防系统与公安信息化应用服务体系的有效融通。

  指导意见要求我省各地教育部门、公安机关要把校园智慧安防建设作为推动校园安全工作提档升级的关键举措,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联合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部署,围绕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环节认真研究谋划,共同抓好各项措施的推进落实。

  据悉,我省将在校园基础安防建设达标工作中,积极推动人脸识别、车辆识别、周界防护、访客管理、物联感知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手段在校园安防建设领域的深度应用,力争到2022年底,全省智慧安防校园形成规模效应,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责任编辑:陈路

我省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智慧安防建设
发布时间:2020-05-27   
来       源:《江苏教育报》  

  本报讯(记者 林飞)为加快推进我省校园安防建设全面达标,推进智能安防技术深度运用,不断提升校园安防整体水平,切实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省教育厅和省公安厅近日就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智慧安防建设提出指导意见,要求从五个方面入手着力推进,确保全省学校物防建设和校园封闭管理达标率100%,校园视频监控和一键式紧急报警系统与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联网率100%,学校门外一定区域公安自建探头安装率100%。

  一是提升学校门口区域安防建设水平。指导意见要求,除门外区域无法通行汽车的学校外,我省各校要普遍安装石球、石墩、金属立柱、金属拒马等硬质防冲撞装置,有条件的还应安装预埋式升降柱,能有效阻止汽车驶入。有条件的学校要在周边接送学生的重点位置,增设微光智能摄像机,并加装人员跨线、人员徘徊滞留、危险物品识别等异常行为分析报警系统。公安机关要在学校门口区域逐步布建嗅探式智能感知设备,采集分析相关数据,服务支撑警务实战。有条件的地区,要在学校大门区域规划“高清视频监控识别区域”,安装人脸抓拍系统,对校园大门及门外50米范围内人员进行识别和预警。

  二是加强学校进出通道管理。有条件的学校要在门卫室安装访客登记系统,配备人证查验设备,实现外来人员进出校园全部留痕,同时可以设立访客通道并安装人脸识别一体化闸机。学校行人、非机动车进出口通道要安装门禁系统,通过刷卡、人脸识别等方式实现快速通过,人车混行的要安装全结构化摄像机,实现对区域内车辆、非机动车、人员的全目标检测抓拍和识别分析。学校机动车进出通道要安装车牌识别系统,智能提取车牌、车型、车标、颜色以及前排驾乘人员图像信息;学生上放学期间,应落实人车分流等安全管理制度,严防发生校园交通事故。

  三是加快学校重要部位安防建设。学校应修建完善高度不低于2米的实体防护围墙或其他实体屏障。校门口及教学楼、宿舍楼、礼堂、食堂、危险品储存室、实验室和室外人员集中活动区域等重要场所、部位,应布建视频监控并与学校安防监控室联网运行。有条件的学校可设置周界电子围栏系统等防攀爬设施,实现周界报警与监控联动,在适当区域部署具备语音提示、越界报警、视频取证等功能的感应报警系统。

  四是完善校园安防监控建设。学校应加强安防监控室建设,优化校园视频监控显示系统,并实现对各类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统一管理;规模大的学校宜设置独立的安防监控室。同时建立完善值班巡逻人员培训上岗、日常管理以及安防设施报修维护、突发事件警校联动等工作机制,保证安防监控室有专人值班,一旦发生案(事)件能够快速应对处置。

  五是加快建设学校安防管理平台。我省各地教育部门、公安机关将统筹推进本地校园安防管理平台智能化建设,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向教育部门的汇聚,向公安机关的融通。安防管理平台将整合当地社区基本信息、视频监控、人车抓拍、门禁管理、周界报警等数据,支持将多种通讯终端视讯融合通信、组会,实现远程巡检、统计分析、布控报警、应急指挥等功能,实现校园安防系统与公安信息化应用服务体系的有效融通。

  指导意见要求我省各地教育部门、公安机关要把校园智慧安防建设作为推动校园安全工作提档升级的关键举措,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联合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部署,围绕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环节认真研究谋划,共同抓好各项措施的推进落实。

  据悉,我省将在校园基础安防建设达标工作中,积极推动人脸识别、车辆识别、周界防护、访客管理、物联感知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手段在校园安防建设领域的深度应用,力争到2022年底,全省智慧安防校园形成规模效应,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责任编辑:陈路